联合监管网约车市场 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发布时间: 2018-06-06 09:10:44 |来源:中国青年报 | |责任编辑: 孟君君
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流程。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机制。(新华网6月5日)
网约车是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网约车开始走向规范化。但是,目前网约车市场表现离政策法规要求和公众期待还有不少差距,为此,国家七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开出了新“药方”。
这个“药方”的“新”主要体现在“联合监管”上。从现实情况看,网约车市场乱象不少。比如,最近的相关报道显示,多地网约车合规比例非常低,广东东莞网约车超九成是无证运营,浙江宁波合规网约车占比不到10%。如果网约车不合规,就给消费纠纷、消费安全埋下隐患。
网约车之所以乱象较多,原因之一就是监管环节“单打独斗”,即主要是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在行动。但网约车是一种“复合型产品”,涉及企业、司机、车辆、乘客、网络等多个要素,仅靠一个部门监管很难取得理想效果。而从上述通知来看,涉及网约车市场的相关部门,几乎要一个不少地参与到对网约车治理的体系中。
除组成强有力的联合监管主体外,通知还明确了监管流程,即针对相关违规问题开展联合约谈“先礼后兵”,约谈后仍拒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应采取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停止互联网服务、6个月内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处置措施。各级相关监管部门怎么做,一目了然。
显而易见,这既向地方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发出了监管动员令,也向网约车企业和从业人员发出了警示——如果企业不自觉整改,轻则被联合约谈,重则被联合处罚。网约车不同于传统产业,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恰恰需要这种“七龙治水”。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七龙治水”与过去我们曾经质疑批评的“九龙治水”有明显不同:一者,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比较明确;二者,联合监管的目的是要攥紧拳头,不是各行其是。当然,这种联合监管如何做到无缝对接、统一行动,还需观察。其中,制定合理的联合监管机制是关键。
网约车市场问题有很多,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线上线下车辆人员不一致。在笔者看来,联合监管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堵上平台注册管理漏洞,并清理不合规的车辆和司机,让网约车先回归安全。在保证乘客安全的基础上,再逐一修补其他管理漏洞。(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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