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作弊电子秤,电商平台有何责任

发布时间: 2018-06-05 11:42:26 |来源:检察日报 | 作者:刘明霄 |责任编辑: 孟君君

 

买一斤苹果到手只有八两,按照现在的网络流行语,你可能会说“我买到了假苹果”,其实,你只是遇到了假秤。近日,有媒体报道,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多家电商平台上售卖可作弊电子秤(也叫“密码秤”“多功能电子秤”),产品描述中称“就像常说的八两秤,实际只有八两但显示一斤”“一天可以多挣几百元,你懂的”,作弊电子秤可通过密码或快捷键调节,高级一点的甚至可以通过遥控调节。

那么,在电商平台上售卖作弊电子秤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该如何评价?电商平台需要承担哪些责任?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相关法律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北京市消费者法学会副会长吴景明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其中指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吴景明认为:“作弊电子秤侵犯了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售卖作弊电子秤的商家和使用作弊电子秤的商贩是‘同谋’。”

“国家对于电子天平有明确、严格的生产标准,作弊电子秤属于不合格产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阮齐林告诉记者:“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额在5万元以上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所以,如果商家售卖作弊电子秤达到一定数额,就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

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首页用“密码秤”“电子秤可调”等关键词搜索,在结果中可轻松找到“大红鹰”等品牌带有“你懂的”功能的电子秤。为作弊电子秤提供销售平台,电商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电商平台应尽适度管理义务。”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刘权认为,“发现售卖作弊电子秤的违法信息与行为,电商平台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制止,消除影响,否则应当承担管理不当的损害赔偿责任。”

那么,什么情况下,电商平台需为此承担法律责任?阮齐林认为:“如果在电商平台上售卖作弊电子秤的商家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而电商平台知情,且继续为其提供平台服务,那么电商平台就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电商平台该如何加强管理,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刘权认为,电商平台想要完全杜绝成千上万甚至上亿卖家的违法行为,是不大可能的,但这并不表明平台就不应加强管理。他建议电商平台从四个方面加强管理:“对入驻的卖家加强事前资质审核,运用现代化网络技术手段加强对平台内违法信息、行为的监控,完善平台内部惩治措施,设立用户举报奖励制度。”

此外,吴景明还告诉记者,2017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中明确提出探索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他透露,“将来消费者可通过巨额赔偿制度索赔。现在市场管理监督总局正在做调研,售卖作弊电子秤的行为也应被纳入该制度中。”(刘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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