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北京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点赞

发布时间: 2018-05-31 09:13:42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樊大彧 |责任编辑: 孟君君

 

采取“快中有慢”的过渡期政策,照顾到了群众的现实需求,3年时限与电动自行车使用寿命相结合,降低了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电动自行车治理过程中,施行过渡期政策有利于获得最广泛的支持,有利于治理工作取得最终成功。

5月30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关于《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此次条例二审稿进一步完善了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目录制度,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针对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的管理,北京将出台专门的管理办法,立法将兼顾考虑交通安全和市民需求、行业发展。(相关报道见A4版)

工信部等部门制定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近日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布,将于明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这一强制性标准的发布,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带动起新一轮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治理行动。同时,新国标对电动车最大限速为25公里/小时,限重为55公斤,相关规定也为各地的电动自行车治理行动定下了基调。

电动自行车已经到必须治理的时候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7年的5年时间里,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8000多人死亡。电动自行车有无号牌没人管,电动自行车超速、超重没人管,正是由于监管缺位,导致相关交通违法和肇事事故数量、死亡人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此外,由电动车超标带来的电池质量隐患,也导致电动车火灾频发,造成惨重的损失。

据了解,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目前超过2亿辆,其中大多数为超标电动车,而在北京街头超标车辆也是随处可见。北京是电动自行车的输入型特大城市,使用者规模庞大,这是北京市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的不利因素。

但是,北京市凭借自己的努力,也获得了先机和优势。放眼全国范围,目前各地基本均处于电动自行车治理前的观望阶段,北京市在新国标发布的同时,就启动了与之相衔接的地方性立法工作,目前已基本确定了治理标准和路径。获得了依法治理方面的先发优势,北京迈出了成为电动自行车治理模范的第一步。

北京市正在加快超标电动车的治理步伐,与此同时,也局部采取了“快中有慢”的策略。由于电动自行车数量巨大且多数超标,北京市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施行3年过渡期政策,过渡期满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采取“快中有慢”的过渡期政策,照顾到了群众的现实需求,同时,3年的时限与电动自行车通常的使用寿命相结合,大大降低了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电动自行车治理过程中,施行过渡期政策有利于获得最广泛的支持,有利于治理工作取得最终成功。

当然,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还在于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合理指导超标电动车有序退市。北京应当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全环节管理,按照既定计划对在北京地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严密监管,对销售超标车的商家实施严厉处罚,尽快让符合新国标、具有防篡改速度功能及防火性能的新型电动自行车遍布市场,以此确定北京市电动自行车治理的新格局。

电动自行车对于机动车而言是“弱者”,但相对于广大行人却是不折不扣的“强者”。超标电动车速度快、安全隐患大,公众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反映强烈,苦之久矣。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势在必行,各有关部门必须拿出较真儿的劲头,绝不让相关工作半途而废,一定要让北京成为电动自行车治理的“首善之区”。 (樊大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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