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非法集资应尽快纳入立法轨道
发布时间: 2018-04-25 09:12:30 |来源:北京青年报 | |责任编辑: 孟君君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23日指出,《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尽快出台。
这则新闻播出,让全国民众为之一振。毕竟非法集资不仅是个顽疾,更是一种涉猎面广、危害极大、作恶深远的非法金融活动,它让不少民众因参与非法集资而将巨额的“养老钱”、“救命钱”及“血汗钱”打了水漂,也令不少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将治理非法集资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得民心之举,必将获得全国民众的广泛拥护和称赞。
众所周知,近几十年来,各级政府在治理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中可谓绞尽脑汁、费尽心血,出台了各种惩治社会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制度规范,但由于一直没有将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纳入法治轨道,使其难以得到有效根除。
种种现实表明,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出台,不仅是整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民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社会秩序稳定的现实需要,更是提高金融监管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内在要求。
当前,我国非法集资活动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在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上不能有丝毫松懈,唯有将处置非法集资纳入法治轨道,才能将全社会非法集资乱象有效控制好、防范好和引导好。据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透露的信息,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2018年1至3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5%和42.3%。虽然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保持了“双降”态势,但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跨省案件持续多发,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而且,当前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几乎遍布所有行业,呈现“遍地开花”的特点,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的30%以上。可见,整治全国非法集资形势不容乐观,唯有将其纳入立法轨道,才能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并充分调动各部门监管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立体监管体系,加大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成本;提高整治非法集资信息的灵敏度和准确度,提高打击的精准度,形成全社会高压态势,极大地压缩非法集资活动的生存空间。
将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纳入立法轨道,还将产生两大司法效应:一则,可提高监管执法部门的底气和司法依据,将各类非法集资活动纳入监管笼子,有效堵塞非法集资活动的法治真空,将民间借贷利率运行情况等一切活动纳入司法监管范围,引导民间借贷利率、用途和借款方式合理化,消除一切监管执法漏洞,使一切非法集资活动无处遁形。二则,可提高民众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法律认识能力,提高金融风险意识,提高民众构筑隔断非法集资“防火墙”的能力,增强民众对非法集资高利诱惑的免疫力。
过去,由于治理非法集资活动缺乏可靠的法制保障,民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尤其对自身承担的法律责任缺乏认知,致使民众对参与非法集资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及财产无法得到法律有效保障等问题没有相当高度的认识,处于麻木不仁的状态;而将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纳入立法轨道,将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归为违法活动、参与者应承担法律责任明确告知全体民众,必然会产生全社会震动,使民众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危险性、违法性及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有一个明确认知,会提高民众远离非法集资的自觉性,使各种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利蒙骗性、隐蔽性失去作用和市场,最终使非法集资活动丧失生存的社会土壤。
故此,《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出台宜早不宜迟,越早就越能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泛滥与猖獗,越早就越能有效保护民众的财产不受损失。 (凯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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