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陈年矛盾 一朝化解

发布时间: 2018-04-19 14:00:24 |来源:中国网六安 | 项昌军 马健 漆先江 |责任编辑: 沈晔

 

近日,金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协同金寨县公安局双河派出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成功调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矛盾纠纷。

2017年07月21日10时50分许,陈某某驾驶皖N4402*号中型平板货车由桃岭往梅山方向行驶,行驶至金桃路24公里+650米处,与相向 余某某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刮碰,造成车辆受损。摩托车上驾驶人余某某与其妻子胡某某受伤。2017年07月21日17时许,伤者胡某某在金寨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某和余某某负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胡某某无责任。

余某某认为,妻子的死亡和自己受伤是陈某某造成的,因此,事故发生以后,以无医疗费,无生活费为由,多次到陈业启家滋事,并扬言自己的要求达不到会采取极端手段!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陈某某的工作和生活,也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秩序。期间,事故处理中队、双河派出所多次对其进行调解劝阻。陈某某也先行支付数万元费用,并积极争取桃岭乡政府对余某某进行帮助、协调保险公司先行垫付赔偿费用,为彻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2018年04月08日,事故处理中队协同双河派出所、桃岭乡政府、桃岭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一天的努力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余某某表示不会再因此事去陈某某家中滋事,陈某某也表示会积极配合赔偿费用的后续工作。

此次成功调解,不仅是化解了陈年矛盾,还避免了更大的矛盾冲突,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项昌军 马健 漆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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