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婚”也要付出失信代价

发布时间: 2018-04-04 08:54:12 |来源:新京报 | 作者:胡建兵 |责任编辑: 孟君君

 

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等31个政府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要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这意味着,存在“假婚”行为的人将在应聘国家公职人员,出任金融机构高管以及申请贷款、补贴等方面受限制。

当前,一些人为了眼前利益,不惜在婚姻关系上弄虚作假。“假婚”不仅破坏了婚姻的严肃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秩序。

政府联手打击“假婚”,这的确是件好事,但如果不从根上治理“假婚”现象,有些人依然会想办法钻法律空子。“假婚”屡屡发生,一方面是限购、学区房、拆迁补助等政策有空子可钻。另一方面也是迫于购房等无奈选择。

当然,在利益面前,有些人难免失去理性,让婚姻变成一桩桩买卖。这有违于社会公序良俗,也会让有些人因此蒙受损失。因此,相关政府部门仍须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打击“假婚”现象措施。同时,更要从根源上堵住制造“假婚”的渠道。

比如,北京出台的“封堵假结婚新规”即明确指出,夫妻双方购房时,无购房资质一方不能单独署名,必须署夫妻双方姓名。这就是说,如果通过“假结婚”获得了购房资格,房产证也署了“假夫妻”两人的姓名,房产就成了“假夫妻”的共同财产。“假夫妻”真离婚时则需面对财产分割难题。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势必能够阻挡住“假婚”再发生。(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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