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机构养老变得可靠起来

发布时间: 2017-12-22 15:26:08 |来源:南方日报 | 扶青 |责任编辑: 沈晔

 

想把老人送入养老机构,不免要面临许多困惑:机构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怎么样?膳食结构是否合理?清洁服务和心理照料到位吗?今年8月份,民政部同多部委组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活动,发现很多养老机构存在质量标准不一的问题。有鉴于此,民政部决定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一项国家标准,以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升级。这部万众期待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日前已召开专家审查会并接受质询。

明确养老机构的质量标准,是对“机构养老”作为一种合法养老模式的有力扩充,对于大部分人群都起到了“定心丸”的作用。长期以来,很多人不愿意把老人送到养老机构,原因多种多样。首先,中国人盛行“家庭反哺”的养老模式,甚至把老人送出去养老视为不孝;其次,近些年频频发生的虐待老人事件,折射出护理人群专业素养不够、某些养老机构专业性不强,导致大家对养老机构不信任。在从前,若干子女奉养一对双亲,以家庭养老作为主流养老模式是比较合理的,但随着人口结构的改变,加上“老龄化”的集中到来,出现了一对夫妻养两个家庭的现象,而全面放开二孩后压力又有所升级,众多家庭和老年群体就出现了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其中,机构养老代表了一种解决方向,对其服务质量的明确规范,有利于打消公众的某些顾虑。

从征求意见稿覆盖的内容来看,《规范》对于服务质量的要求极为全面,既有宏观层面上的管理要求、环境要求,也有细致到营养搭配比例的膳食要求、分类收集和清洗的洗涤要求,符合公众期待,具有可操作性。但客观来说,各行各业都有详尽的质量管理规范,却不是所有规范都能得到不打折扣的执行。那么,应该如何保证《规范》有效落地呢?这需要一整套的配套措施。在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方面,加紧制定设施设备规范、医疗服务规范等,要求所有养老机构取得合法资质,并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在从业人员资质方面,应该抓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建设,加紧制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基本要求、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培训规范等标准,杜绝“黑中介”以及“证件买卖”乱象。此外,还应该多部门协同推进,形成指标完善、动态更新的养老院大数据,对养老机构建档,形成黑名单失信机制。

把养老服务全面推向市场化,既能保证机构养老模式不断提升质量,也有利于形成彼此竞合、你追我赶的多支柱养老模式。2014年,民政部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提出,“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虽然承认了养老模式以市场为主体,但在具体运作中,还是倾向于“非营利性质”的界定,而市场化养老模式的一大特点,就是要承认养老可以成为“营利性事业”。当前,很多省份和地区都提出全面开放养老服务,民政部也提出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这就需要做到几点:一、降低准入门槛,开放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改革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方式,鼓励实行服务外包,对特殊人群形成兜底服务。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目前,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最重的国家之一,实现“老有所养”是广大人民的热切期盼,让更多养老机构成熟可靠起来,同样承载着我们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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