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按量付费”彰显公平原则

发布时间: 2017-10-30 13:58:26 |来源: 北京青年报 | 盛人云 |责任编辑: 沈晔

 

日前,《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进一步明确了垃圾分类的个人责任,提出按照“多产生多付费”等多项原则进行收费,同时细化了引导与鼓励的措施,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做得好或有助于积分入户、获得物质奖励等。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生产生活中势必产生大量垃圾。据世界银行的报告显示,中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固体垃圾产出国,产出垃圾占东亚垃圾产出量的70%。城市垃圾存量急剧上升,如何对其进行有效、无害处理是当前城市绿色发展面临的重要难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着重强调要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大力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并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源头治理的一大关键就在于激发群众的热情。无疑,广州上述草案提出的“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按量付费”办法,具有“四两拨千斤”的积极意义,彰显了公平原则,值得予以肯定和推广。

未来学家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曾如此预言:“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计算机革命之后,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又一次浪潮,将是世纪之交时要出现的垃圾革命。”世纪之交,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成为全国第一批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城市,17年过去了,大多数试点结果却难如人意。总体而言,垃圾分类有倡议、缺标准,有试点、少管理,进展迟缓。究其原因,缺乏激励机制是关键因素。

都说垃圾只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但难就难在将其顺利归位。

实行垃圾“按量付费”,打破了以往倾倒垃圾的“大锅饭”做法,谁倒垃圾多谁付出的成本就多,将促使一些人手变得勤一些,先对垃圾进行挑选,挑出有用的,倒掉无用的,控制垃圾无限加大。这不仅减少了环境污染,而且可以减少家庭垃圾费支出,节省大量的资源,可谓是多赢之举。

其实,垃圾“按量付费”并非广州独创。据韩国环境部统计:韩国1980年开始垃圾产量急剧增加,2005年韩国食物垃圾达550万吨,人均年排放量为187.2公斤,2009年人均排放量为390公斤。为了缓解“垃圾围城”的危机,韩国政府在1986年出台了《废弃物管理法》,并于2012年对该法做出了“按量付费”的调整。

韩国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采用“按量付费”的方法最早始于1994年,当年在韩国的31个县和行政区进行试点,1995年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如今,韩国对食物垃圾进行收费主要采用三种方式,第一是射频识别卡RFID,居民用卡打开特制垃圾桶,将垃圾扔进去。系统会自动称重,然后记录在用户的账户里。用户需要每月缴费。第二是付费的垃圾袋,特制垃圾袋按容量定价。第三是条形码管理系统。居民可以直接将食品垃圾扔到垃圾桶里,并购买垃圾桶上的条形码贴纸。

此外,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的部分城市也都采用垃圾计量收费制,具体做法是按容器收费、按质量收费、按垃圾袋(券)收费等。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垃圾分类做得越细,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就越高,处置成本越低。

当前,我国的垃圾分类仍然是个短板,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亟待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究竟哪一种做法更适合我国国情,广州垃圾“按量付费”已经先行一步,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能抓住机遇,勇于创新,摸索出适合我国国情、成本可控、成果可见的垃圾分类模式,让垃圾分类成为改善生态环境的惠民之举,为经济转型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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