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75条措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发布时间: 2017-08-17 16:57:16 |来源:七彩云南 | 马琛 |责任编辑: 马琛

 

8月17日,记者从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举办的《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云南出台75条措施,为实体经济轻装上阵、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云南省发改委副主任曾兵介绍,8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该细则包括降低企业税费、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用能成本、用地成本、物流成本等11个部分75条具体措施,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全部取消省级及以下各级政府自定的附加于工业用地上的各项计提资金,严格执行中央出台的6项专项资金计提政策,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统一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

规范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成本。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成本仅限于与宗地直接相关的道路、供电、供水、通讯、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其他不得摊入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成本;

坚持区域内土地开发成本综合统筹、动态平衡,通过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等经营性用地弥补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成本;

实行差异化工业用地区域开发政策和奖励政策。综合考虑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产业性质、科技含量、就业岗位数量、纳税额、产值等因素,对工业企业给予财政奖励。其中:滇中地区项目投资强度≥300万元/亩的,最高可奖励基础地价的25%;其他给予最高不超过基础地价20%的奖励。

盘活工业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对因使用权人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闲置1年不满2年的要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闲置满2年的依法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

降低企业物流成

对办理使用ETC“云通卡”交费的货车用户给予20%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营业、处理及仓储用房,由所在地政府以不超过每平方米10元标准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对符合《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申报指南》事项的可申报进口贴息资金等;

实施重点铁路运输出省物资补贴,落实国家和省级鲜活农产品“绿通车”政策等。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对符合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给予涉农贷款增量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贴息及奖补;

对引入社会资本、采用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和使用云南省PPP融资支持基金的PPP项目按规定给予以奖代补;

构建“政府、银行、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持续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直接融资、支持间接融资等。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落实输配电价政策、完善大工业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省重点建设项目暂缓收取临时接电费、减免企业自备发电机组系统备用费和基本电费、降低公共照明和旅游景观亮化工程用电成本、落实城乡居民电能替代方案、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和减轻边远地区用油负担等。

降低企业税费

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奖励、企业创新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落实农产品批发及大宗物流土地使用税和“双创”税收优惠等。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限时承诺及标准化分类化管理、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项目核准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精简优化投资审批、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云南电子口岸建设等。

“该政策实施后,预计全年将为实体企业减负700亿元。”曾兵表示,下一步,云南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做好政策解读和推进落实工作,充分利用降成本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平台,通过具体指导、走访调研、情况督查等多种方式推动降成本措施落地落细,使其尽快落实到各级各单位,让广大实体经济企业尽快分享到改革红利。(马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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