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索要赡养费过多 法院依法裁定驳回

发布时间: 2017-07-05 15:44:23 |来源:霍山县法院 | 作者:董澍 黄必胜 |责任编辑: 沈晔

 

最近霍山县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一起八十二岁老翁向子女每月索要6000元赡养费的民事案件,四子女主动地在法庭上把老父亲接回家,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家住霍山县诸佛庵镇的苏某,年已八十二岁,生有三男一女,老伴去世后,几个子女与老苏达成了扶养协议,由三个儿子轮流扶养,半年一轮转,每月每个儿子给付500元计1500元生活费有老头子零花,生灾害病,凭医药发票三个儿子平均负担,女儿凭自己的孝心,平时买点礼品也捎点零花钱给老父亲,这样的安详的岁月平静地流淌了好几年,2016年开始,老头发糊涂了,自己想单独过,而且要求追加四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1500元的赡养费,这样从2016年年初开始整个大家庭就折腾了一年,从村里面闹到镇上司法所,均未能做好协调工作。2017年5月份,老苏还把四个子女均告上了霍山县人民法院,霍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老苏年岁已高,一个人单独生活安全得不到保障,且子女已经按照原先的协议妥善照顾了老人,每月1500元生活费在农村也足够老苏花销,故依法裁定驳回老苏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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