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冒名顶替代扣分 火眼金睛辨李鬼

发布时间: 2017-04-07 16:03:25 |来源: 中国网六安 | 作者:马健 王众 漆先江 |责任编辑: 沈晔

 

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被记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的一种措施,被记分后尤其是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必须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和考试,从而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然而,仍有极少数驾驶人在记分上动了歪主意,找人代替记分,试图逃避记分处罚,近日金寨交警识破了一起代替别人记分情况。

清明小长假后上班第一天,金寨县交警大队车管所业务大厅异常繁忙。4月5日下午15时左右,一男子持皖NX67**车辆所有人的驾驶证、行驶证来车辆管理所处罚窗口处理该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窗口工作人员在核实身份信息时发现该男子所持驾驶证件与本人相貌有所出入,便进一步向其进行核实,该男子理直气壮地说:“是我本人的驾驶证啊,我的身份证都带来了”,工作人员让其说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时,而该男子断断续续地没有完整说来,但该男子并不承认冒名顶替行为,进行百般狡辩,并指责工作人员故意刁难,口口声声的要向上反映、投诉工作人员,为防止出现冒用、盗用他人驾驶证处理违章的情况出现,处罚室立刻将情况上报车管所负责人。

经过公安网认真比对、情况再三核实,该男子终于承认了所持驾驶证件并非本人,其真实姓名为戈某军,而所带的驾驶证件为其朋友张某,所处理的违章车辆皖NX67**也是张某辉本人的,因车辆即将年审违法行为需要处理,张某本人身在外地,就委托戈某军帮其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因两人长相十分相似,便萌生了冒名顶替的念头,意图蒙混过关,没想到工作人员工作认真细致,识破了该男子的伎俩,在了解真实情况后,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常识,该驾驶人很快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以后绝对不会再犯这种错误。

由于车辆违法行为处理属于行政处罚,该大队处罚窗口一直坚持按照规定谁处理,谁到场,谁签字为原则,坚持审核审批制度,坚决控制冒用、盗用他人证件扣分等违法行为,并联合其他警种打击卖分买分行为,让投机之人无处藏匿,让违法乱纪者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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