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组驾私家车送达 杜绝“三同”从我做起

发布时间: 2017-03-22 16:33:55 |来源: 霍山县人民法院 | 作者:董澍 叶庆珍 |责任编辑: 沈晔

 

3月21日上午,霍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余立柱法官,带着法警亲驾私家车向园区一企业送达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谢绝了原告车辆的接送。

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法官与当事人和律师三同现象一直屡禁不绝,霍山法院为杜绝此类现象领导带头以身则责。3月21日上午霍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余立柱法官在办理一起拖欠混凝土公司混凝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准备向园区被告企业送达送达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因院里公务警车都外出了,一时没有公务警车可派,正当余法官愁眉不展的时候,这是原告方也来了,而且还带了公司车子,原告方见状后,要求余法官坐自己的车子,一起去送达,余法官摇摇头说:“这可不行,你开车给我们带路,我自己开车跟着。”说完,拿着卷宗从法警队邀了名司法警察,驾着自己的私家车,两车一前一后,驶向了被告的公司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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