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信赖是法官最大的欣慰
发布时间: 2017-01-24 15:45:37 |来源: 霍山县法院 | |责任编辑: 沈晔
元月22日清晨,寒气袭人,茫茫的白霜笼罩着山野。霍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办公室却其乐融融,法官与当事人充满着欢声笑语,时隔几年的一场雇员伤害案件,在李法官的见证下作了最后的了断。
这个事情还得从五年前说起,小老板龙某在霍山县与儿街镇沿街开了个弹棉花的商铺,每到农历腊月时生意都很忙,就得雇人帮忙,2011年农历腊月龙某同样雇了个季节工林某,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着,一天,轧棉籽的机子突然不转了,鬼使神差的林某在未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用手伸向轧棉籽的机子滚筒里去捣鼓,阻塞的棉籽是拽出来了,停滞的机械突然飞速运转,还没等到林某缩回手,只听“噶擦”一声响,林某胳膊的前臂被机械瞬间搅断,只留下点粘连的表皮,后医院给林某做了截肢手术。此案经霍山县人民法院判处,龙某应赔偿林某各类损失70583元。龙某对这个事情的处理始终不满意,龙某认为这个事故是林某不小心所致,很不情愿履行义务。当时还在执行局承办此案的李法官反复做工作,最后双方达成分三年全部履行完毕此法律文书的和解协议。2016年腊月是龙某和林某履行协议交接最后一批赔偿款的期限,但李法官已经调离到了民二庭,龙某还是带着信任的眼观,怀揣着8000元现金,与林某一起追寻到霍山法院民二庭,在李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就赔偿事宜作了最后的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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