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一40多岁的村妇在丈夫去世一年半后产下女婴

发布时间: 2016-11-11 15:10:21 |来源: 饮马湖传媒网 | 作者:马林 |责任编辑: 君君

 

2016年10月28日,对于家住金寨县梅山镇徐冲村的村妇“群子”(化名)来说是个大喜的日子,在丈夫去世一年半后,40多岁的“群子”在叶集四方塘医院又产下一女婴。人们或许不禁要问,丈夫去世一年半后,村妇“群子”又是如何怀孕并产下女婴?欲知事情原委,故事还得从一起离婚案说起。

1、教师起诉离婚被驳回

2016年3月31日,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小南京小学教师的方君向该县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法院判决他与程女士解除婚约,6月1日。金寨县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方君的离婚案。

金寨一村妇在丈夫去世一年半后产下女婴 孩子到底从哪儿来的

  金寨县人民法院

方君诉称:1993年6月,其经人介绍与程女士(化名)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后于1994年10月19日登记结婚,1995年10月4日生一女,由于双方性格不同,婚后生活基本没有语言交流,平时方君在校任教,程女士(化名)在学校烧饭外加经营小百货店,生活不算富裕但也过得去。

2010年5月,程女士怀疑方君有外遇,双方发生矛盾,夫妻关系开始恶化,程女士将经营的小百货店处理后外出至今未归。2013年10月13日,双方协议离婚未果,此后双方再也没见过面,为此依法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

程女士辩称:其于1991年与方君相识恋爱,1994年10月19日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女,婚后生活尚好,夫妻关系正常,后因方君想要男孩,程女士多次怀孕失败,最终在2007年又生育一女,生活开支也随之增大,程女士为生计外出打工,并非因为夫妻感情不和。程女士拒绝和方君离婚。

金寨县法院认为:夫妻应以良好感情为基础,共同努力,共建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本案当事人双方相识后能够认真相处,恋爱后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劳动、抚育孩子,家庭关系基本稳定,婚姻生活中双方为琐事产生一些矛盾影响了夫妻感情,对此,双方均应加强沟通、交流、冷静对待、相互谅解、化解矛盾。本案中,方君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明,其夫妻感情仍有和好的可能,故对方君提出离婚的诉请不予支持。

据知情人介绍:就在方君起诉与程女士离婚过程中,女方提出30万元经济赔偿,而方君只愿意给予10万元的赔偿。程女士认为,家里房产全被方君变卖装入个人腰包,而自已分文未得,从哪个方面说,自已要30万元也不过分。

2、实名举报丈夫重婚犯罪

看似一波已平,实则这是一起难以让人无法平复的内心酸楚。程女士在经过一个个难以煎熬夜晚的苦楚思索后,终于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

2016年7月,六安市纪委、六安市教育局分别接到金寨县程女士的举报信,举报信反映,身为梅山镇小南京小学党员教师的方君,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破坏计划生育政策,涉嫌重婚犯罪以及利用教师职务之便帮助情妇“群子”向学校兜售腐烂蔬菜食品。

金寨一村妇在丈夫去世一年半后产下女婴 孩子到底从哪儿来的

  小南京学校

举报人称:举报人与方君1994年10月19日登记结婚,1995年10月4日生女儿方某某,由于方君封建落后思想严重,重男轻女,逼迫举报人为他生儿子,并经常灌输“母以子为贵”,无奈之下,举报人曾做了两次人流手术。第一次孩子都四个多月了,做B超说是女孩,方君硬逼着我引了产。第二次孩子都三个多月了,因方君施暴于举报人,致孩子流产。之后,方君又软磨硬逼举报人为他生儿子,举报人再度怀孕,在无任何政府计生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07年2月12日偷生次女。

举报人认为:方君身为人民教师,共产党员,无视国家计划生育法律与政策,逼迫举报人超生偷生,其行为严重违法违纪。

举报人程女士叙述:从2010年初开始,方君就与倒洪渠长江组做蔬菜生意的婚外异性“群子”勾搭成奸,并长期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方君带着女儿长期与“群子”在梅山镇潭湾社区租房居住,小区居民河东菜市场摊位业主以及附近周围群众几乎人人皆知,民愤很大,影响极坏,并在梅山镇河东菜市场对外以夫妻名义做蔬菜销售生意。

举报人程女士愤慨地披露:由于方君长期多次对举报人实施家庭暴力,并对举报人进行经济控制,不尽夫妻扶助义务,举报人在不堪忍受这一折磨的情况下,于2011年正月外出打工。在此期间,方君无视党纪国法,公然带着小女儿与“群子”共同居住生活做生意,让我的小女儿公开喊“群子”妈妈,对外公然声称他们是夫妻关系。他俩的行为在潭湾社区以及梅山河东菜市场,人人皆知,影响恶劣。

举报人认为,方君身为人民教师,不能为人师表,做为共产党员,不能遵守党章党规,其行为公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纪律。现举报人实名举报方君违法违纪行为,恳请相关部门对方君严肃查处。

3、金寨县有关方面态度

程女士的实名举报,引起了六安市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六安市教育局纪检组要求金寨县教育局调查清楚后严肃处理此事。

在金寨县调查,许多知情人均证明,方君确实与“群子”多年前就关系暧昧,方君与“群子”认识是起源于作为教师方君给“群子”儿子补课,附近村民也证实,方君多年前就和“群子”姘居。视频资料显示,在“群子”卖菜的菜场,即使对着陌生人,“群子”也公开承认:方君是我老公。

方君的行为是典型的师德败坏。在当前的“二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中,作为小南京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金寨县教育局对此持什么态度?在金寨县教育局走访,该局副局长吕斌称:已经要求学校停止方君的教学工作。调查中本网发现,方君并没有被停止教学工作,依然是小南京学校一年级教师。

对于此事,金寨县教育局分管纪检工作的副局长余梅表示:处理此事需要一个过程,要根据情况依据政策处理。对于何时做出对方君的处理,余梅表示:还需要一段时间。

金寨县纪委对此事持什么样态度?11月7日上午,本网编辑与其它媒体人员一同来到金寨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士武的办公室。

徐士武介绍:这个事是市教育局转给县教育局办的案子,如果是转给我们办,我们早就把案子办结了,先看看教育局怎么处理。徐士武表示:方君败坏师德并涉嫌犯罪,将督促教育局处理此事。(来源:饮马湖传媒网作者:马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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