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有瑕疵 退货遇刁难

发布时间: 2016-09-13 17:22:11 |来源: 六安新闻网 | 作者:邱杨 |责任编辑: 沈晔

 

买台新冰箱,应该是件开心的事,可对于消费者徐女士来说,新冰箱接通电源使用后就出问题,怎么也开心不起来。

徐女士说,家里原来的冰箱突然坏了,无法制冷,自己去商场精心挑选了一台某品牌冰箱,价格为2200元,因急用,便再三叮嘱商场尽快送货上门。收货那天,送货师傅当场未拆箱验货,自己也觉得标注为“优等品”的冰箱应该没什么问题,于是签字收货。经过一番认真擦洗之后,当插上电源正准备使用新冰箱时,这才发现冰箱的冷藏室门无法关严。联系了售后反映情况之后,售后人员上门检测后认为是“冰箱冷藏室门变形”,冰箱才会关不紧。

徐女士认为商家“以次充好”,要求退换机并赔偿,却遭到了拒绝,认为这个问题是后期才产生的,不是“以次充好”。无奈之下,徐女士只能向市消费者协会(消保委)求助。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与消费者、商场及售后等取得联系,确认所述基本属实。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销售者应当履行的义务: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经过市消费者协会(消保委)的调解,商场承认未尽到开箱验货的义务,冰箱门关不严在产品出厂时并未出现,不能认定为“以次充好”。最终,商场为徐女士上门办理退货手续并补偿500元。在此也提醒消费者,电器产品送货上门时消费者需要记得开箱验货,确认产品无误能正常使用,再让送货人员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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