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尽赡养义务 六万存款被法官冻结
发布时间: 2016-09-12 13:43:49 |来源: 霍山县法院 | |责任编辑: 君君
9月9日上午,霍山法院执行局法官赶至省城合肥某银行,把一未按法律文书规定赡养父亲的周某在该银行的六万元存款给予悉数冻结,并通知其到庭妥善处理好其赡养父亲的事宜。
家住霍山县但家庙镇的周某某,今年已82高龄,前几年老伴去世后,开始一个人单独生活,后来又在三个儿子家轮流生活,生活中又与儿媳们闹起了矛盾,经当地村、镇和司法所多次调解没有结果,后经霍山县人民法院调处,周某某在三个儿子家轮流生活,每家生活两个月后轮转到下一家,必须有儿子在家服侍,看病的医药费三家平摊,就这样过了一年多,轮到二儿子周某服侍时,周某外出经商,安排其夫人服侍,本来公媳就有矛盾,老头子就不愿意了,多次到法院来吵闹,讲二儿子周某未按法律文书赡养,法院通知周某,周某也不买账,按照法律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们应尽的义务,如果周某某不愿在二儿子家生活,必须找人服侍,由其产生的服侍费用将有二儿子承担,9月9日上午,霍山法院执行局法官赶至省城合肥某银行,把周某某二儿子周某在该银行的六万元存款给予悉数冻结,并通知其到法庭妥善处理好其赡养父亲的事宜,事情得以圆满解决。(霍山县法院董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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