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人伤害债 十四年终了情
发布时间: 2016-03-23 16:36:04 | 来源: 六安新闻网 | | 责任编辑: 沈晔
3月22日上午,一位头发花白的中年汉子逡巡在霍山法院的执行局走廊,木讷地望着窗外快要凋谢的樱桃花,好像要说什么又不好意思说出口,经法官一探询,原来是怀揣11353元钱,来到法院了结十三年前的雇员伤害案件。
这个中年男子是家住霍山县诸佛庵镇下鼓村的一个大山里的农民,十四年前,那时政府还没有实施村村通工程,为了连接外面的世界,打通山里人对外致富的公路,住在下鼓村的十三位纯朴憨厚的农民就像凤阳小岗村的十三位农民一样,他们要干件大事,就是合伙筹资修筑一条对外的机耕路,山里的路修起来可不是那么简单,既要砸岩爆破,还要建桥跨河,于是他们就请了个姓李的炮手给予砸岩爆破,2011年12月底的某一天,李某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炸药引线时间缩短,炸药提前爆破,当场就把李某的一只胳膊给炸飞掉了,这些农村人自筹修路本来也就很不容易,这下真是雪中加霜,十三位农民又得再筹款给李某到省城合肥治伤,又花费了一笔不小的资金,经过治疗,李某人是回来了,但一只胳膊没有了,李某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这些人要给钱养活啊,双方为李某残疾生活帮助费怎么也谈不拢,此案经霍山县人民法院处理,法院判决这十三个农民每人赔偿11353元,法律文书生效后,经过法持续不断的执行,各户的赔偿款基本执行完毕,只剩下家庭困难的最后一户于2016年3月22日交完最后一笔赔偿款113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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