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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区六百元 法官速裁快

发布时间: 2016-03-18 17:44:54   |  来源: 霍山县法院   |   作者:董澍   |  责任编辑: 沈晔

 

3月18日上午九时,霍山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的法官仅用半个小时,就处理了一起学生家长因在幼儿园接小孩碰撞受伤的民事赔偿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场给付600元,怨气而来满意而归。

2015年11月15日10点半,年过半百的中年妇女李中琼来到霍山县衡山幼儿园接外甥女放学,在幼儿园铺满五颜六色的花格砖的人行道上快速行走,边走边整理上衣,恰巧前面迎来了一个手拉小孩的家长,为了避让开,左脚不经意岔到另一抱小孩的中年妇女王某的两脚中间,王某也未能放缓脚步,李某一下就扑倒在花格砖人行道路面上,当时感觉有点疼,不在意就回家了,两天后红肿老是消不掉,到医院一拍片原来是左手桡骨骨折,共花去医药、看病等费用1020元,李某后来通调取过幼儿园的摄像头,找到了王某,王某自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就用话语抢白李某,双方不欢而散,3月18日上午双方坐到霍山法院第二民事审判庭的原、被告席上,法官一番析理说法,半个小时疙瘩豁然解开,王某当着法官的面当场交付600元到受害人李某的手里,各方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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