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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皋城物业:2015年城区物业管理工作亮点纷呈

发布时间: 2016-01-26 16:35:50   |  来源: 六安新闻网   |   作者:崔世进   |  责任编辑: 沈晔

 

“2015年城区物业管理工作,在巩固市人大常委会物业管理两年议案办理成果、全力落实电视问政承诺、进一步做好监管体制创新、执法进小区、规范化管理及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整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等方面开展了有效工作。”市房产局物业科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得益于业主自治水平不断提高,物业企业服务水平稳步提升,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城区各住宅小区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指导业委会当好“主人翁”

为了解决城区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工作监管力量薄弱和建立无物管小区有效管理模式等问题,市房产局赴做的较好的上海市、合肥市、淮北市等地考察学习,借鉴他们基层物业管理和无物业小区管理的成功做法,并开展城区无物业住宅小区情况摸底工作,对无物业小区以及相关工作经费测算,计划通过资金补贴、督查引导、支持帮助等方式,不断充实区街物业管理监管力量,完善物业管理职能。

2015年以来,市房产局多次指导区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举办业主委员会培训班,定期对住宅物业项目考核检查,督查辖区物业服务企业遵规履约。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指导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

执法进小区成为“新常态”

去年,市房产局通过对区级物业管理工作定期考核调度,有效地推动了区级统筹执法进小区机制的建立。市房产局物业主管部门引导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小区执法目标责任制,金安、裕安区建立以街为主的住宅小区公安、城管等执法进小区机制,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执法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确保区级各相关执法部门执法进小区常态化,依法解决小区内各类违法违规案件。

市房产局同时要求以区为主,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住宅小区集中整治活动,实践证明,开展小区集中整治,效果明显,集中整治主要解决小区内存在的乱搭乱建、乱种乱建、乱种乱养、乱停乱鸣、乱扔乱倒、乱晒乱挂、乱贴乱画等乱象,保障小区环境卫生秩序。

企业不履约也会被“问责”

2015年,为加强对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管,市住建委和市招投标监管局联合印发文件,对前期物业服务实行缴纳履约保证金制度,履约保证金为按中标物业服务费总额的5%收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所属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负责收取。将履约保证金与物业服务项目履约情况相挂钩,履约好的给予奖励,履约不到位的,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罚,此举有效地保证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效果,也有效地杜绝了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撤离。

在监管物业公司方面,市住建委采取抓两头促中间方式,是建立以街为单位的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排名榜,按月在有关媒体和网站通报,对前3名进行表彰,记诚信1次,在诚信档案中加3分。对后3名进行批评,记不诚信1次,在诚信档案中扣3分,此外还建立物业管理约谈机制,集中对各街道排名靠后物业公司公开约谈,责成其服务的项目做好限期整改。

拒交物业费依法来“亮剑”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低、收费率低严重制约了城区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此,2015年,我市采取多种举措帮助物业服务企业增收。

我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主动联系专门从事物业法律服务的知名律师事务所,来六安举办物业管理法律知识讲座,搭建物业企业与知名律师事务所联系平台。经过协商,已有1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与该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援助协议。效果明显,仅3月时间,通过电话沟通、上门沟通、寄送律师函以及诉讼等方式催交,已帮助企业追缴欠费100多万元。同时,我市实行二手房过户结清物业费用办法,自2015年7月1日开始,房屋发生过户时,原业主必须结清所欠物业服务费用,否则暂缓办理过户手续,去年7、8、9三个月把关557户,已帮助物业企业清欠2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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