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女子商场捡到金手镯报警 原是淮南女子结婚纪念物
发布时间: 2016-01-11 16:45:54 | 来源: 安徽网 | | 责任编辑: 沈晔
1月10日上午, 淮南的李娜格外惊喜, 因为爱人送她结婚7周年纪念的金手镯, 失而复得。一位行人在商场里捡到了金手镯, 并没有自己带走, 而是报了警, 于是有了这个感人的小故事。
结婚纪念礼物丢了
1月9日下午,李娜到淮南市龙湖路一家商场购物后,傍晚回到家中,吃完晚饭,晚上8时许,发现手腕上价值8200元的金手镯不见了。“手镯是爱人去年送给我的,是我们结婚7周年的纪念礼物,对我来说特别有意义。”李娜说,她怎么都想不起来手镯是在什么地方丢的,按回家的路线,连夜在小区寻找,也未找到,心里特别难受,还为此哭了很久。
1月10日上午,李娜抱着一线希望,来到淮南市公安局朝阳派出所报案,希望民警能帮助找到丢失的手镯。民警听说丢了手镯,想起昨天曾听园南派出所一位民警问,是否有丢手镯的报案,因为市民在辖区内捡到一只金手镯。
捡到金手镯后报警
李娜闻言,特别兴奋,立即与园南派出所民警取得联系,把手镯的特征说给民警听,并且回家取出购买发票,赶到园南派出所。民警进行核对后,证实该金手镯就是李娜的。
原来,1月9日下午,霍邱县的李士珍到商场购物,在一楼服装特卖区,见到地上有一个金手镯。她以为是自己的金手镯不慎掉了,急忙弯腰捡起来,准备戴到手腕上时,发现自己的手镯还在。李士珍环顾四周,未见有人寻找手镯,就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园南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现场,于是有了接下来的故事。
“我仔细回忆,手镯应该是在商场试衣服时弄丢的。”李娜非常感谢拾金不昧的好心人。
□对话
捡到手镯,她也着急
记者:你是哪里人,今年多大了?
李士珍:霍邱人,今年50岁。
记者:你做什么工作的?
李士珍:我是农民,没有工作。
记者:这次是到淮南来玩的吗?
李士珍:我儿子在淮南安了家,我是来带孙子的。
记者:听说你捡到金镯子,自己也挺着急的?
李士珍:是呀!将心比心,所以就想尽快找到失主,把金手镯还给人家。
记者:你知不知道金镯子的价值?
李士珍:知道,但这是人家的东西,做人不能贪小便宜。
记者:如果是其他人捡到金手镯,你认为会还给失主吗?
李士珍:我认为,绝大部分人都会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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