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气象 立案庭长调研法院健身房建设
发布时间: 2016-01-06 16:22:46 | 来源: 霍山县法院 | | 责任编辑: 沈晔
2016年元月四日,细雨蒙蒙,雾霭沉沉,下午刚一上班,霍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刘春雷庭长在院调研室主任魏主任的陪同下,对霍山县法院健身房进行了调研,并对健身房下一步的建设提出了一些规划性的意见。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霍山县人民法院健身房,是在县法院一些爱好健身的法官义务筹建起来的,干警们利用一间约15平方米的地下室,把家里的健身器材,哑铃、仰卧起坐板、杠铃、卧推架、臂力器等健身器材集中放到一起,供大家下班后共同使用。健身房从2012年投入使用后,干警们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强壮了体魄,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随着法治中国的推进,立案登记制的实施,人民法院的审判任务越来越重,案多人少矛盾相当突出,法官长期伏案工作,身心疲惫,必须进行劳逸结合,健身房的建设是提高干警身体素质,保障审判活动正常开展的有机组成部分。目前霍山法院健身房面积太小,健身器材太少,健身器材配置不合理,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审判工作的需要,下一步,霍山法院新办公楼建设好,将对健身房重新规划,给干警们一个强健的体魄,还干警们一个美丽的青春。
新闻热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