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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范围 提高标准 金寨被征地农民养老有保障

发布时间: 2015-12-24 16:51:28   |  来源: 六安新闻网   |     |  责任编辑: 沈晔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征用土地逐渐增多,失地农民数量也逐年增加。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利益,金寨县加大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据了解,该县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人社、财政、国土资源、公安等多个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职责明确、分工精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并通过抓住群众最关心的缴费和受益等核心问题,进行多全面立体式的宣传。

与此同时,金寨县根据实际,对前期被征农民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制定出台了《金寨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和《关于修订完善金寨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根据新政策,金寨将被征地农民保障范围由规划区扩面至全县各个乡镇,政策筹集标准由原来的25%调整至7%,女性领取年龄由原60周岁调整至55周岁。养老金标准由每月80元/人提高至现在的每月150元/人。

另外,该县还抓住被征地农民政策中“先保后征”的重心,坚持做到保障资金不到位,不申报审批。国土部门根据人社部门核算的应落实的保障资金,形成保障资金拔付清单,财政部门则按县政府审批拔付清单及时将资金打入基金专户。并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的规定,实行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由县财政统一管理运营,确保了资金的安全、保值和增值,具有了一定的支付和抵御风险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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