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烧烤整治显出成效 “烟熏火燎”之景不再现
发布时间: 2015-12-23 15:56:51 | 来源: 六安新闻网 | | 责任编辑: 沈晔
为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市城管局自2014年6月决定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全面取缔炭火烧烤,规范露天烧烤秩序。2015年,在中心城区严禁炭火烧烤的基础上,市城管局继续推进六安中心城区露天烧烤整治,通过长期有效整治,目前主城区内已看不见昔日露天烧烤“烟熏火燎”的场面,在烧烤集中区的住户也闻不见刺鼻的油烟味,市容环境得到了切实改善。
整治期间,市城管局划定露天烧烤严禁区域,中心城区6条主干道严禁露天烧烤:梅山路(312国道至解放北路);解放路(大别山路至梅山北路);(五里墩大桥至淠河路);佛子岭路(淠望路至梅山南路);人民路(沿河西路至解放路);长安南路(皖西大道至梅山南路)。6条主干道道路两侧沿街店铺不得从事露天烧烤经营,禁止设置沿街露天烧烤摊点,烧烤摊点灶具、桌椅等均禁止店外摆放,禁止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经营场地。同时,禁止区域外的道路两侧及小街巷按照“不影响交通、不破坏绿化、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不影响市容市貌”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夏季:18:00-2:00/冬季:17:00-2:00)、规定的地点规范有序经营。对待新疆籍人员经营的占道露天烧烤摊点市容执法支队一直本着“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服务引导”的思路进行管理,集中整治按照宣传解释、拍照取证、亮证执法、清点物品、开具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的步骤严格进行。前期集中整治共先行登记保存新疆团结烧烤炉具11个。后经六安市城管局、信访局、民委等部门共同商定,由市城管局为新疆籍烧烤人员提供价值约7000元的清洁能源灶具一台,规定经营时间、地点。目前已在皖西路新都会入口处,解放路新华书店情人路巷口10米处安置新疆籍油烟净化烧烤摊点2处。
截至目前,市城管局取缔严禁区露天烧烤摊点21处、规范其他区域烧烤摊点73处,2处新疆炭火烧烤改造成油烟净化型烧烤炉,按照一个烧烤摊点安排一名城管队员的包保管理要求,中心城区96个露天烧烤摊点全部完成了“包保责任制管理”。目前六安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已进入长效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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