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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采取六项措施集中开展重型货车整治周活动

发布时间: 2015-12-10 14:04:27   |  来源: 金寨交警大队   |   作者:秦刚、漆先江   |  责任编辑: 沈晔

 

为深入推进“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公安部交管局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项措施,明显遏制重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重型货车交通安全隐患,金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11月9日至15日,在全县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开展“重型货车整治周”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大队成立“重型货车整治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大队长陈加明任组长,教导员汪文元任副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设在大队办公室,教导员汪文元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重型货车整治周”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源头排查和路面执法。源头排查的重点:重型货车是否非法改装,是否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是否应报废未报废;重型货车驾驶人排查的重点是驾驶资格与实际驾驶车型是否相符,是否有违法、事故未及时处理,驾驶证是否审验。路面执法的重点:省县道上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严格源头管控。利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重型货车及驾驶人数据进行集中清理,重点列出车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违法或事故未处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记分超过6分、联系方式不准确等具体信息,通过手机短信、电话、书面、上门等形式,对所属企业、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逐一告知,提示货运企业、车主、驾驶人及时办理检验、审验业务,及时处理交通违法。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建议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审验的暂停运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限期办理检验、审验。对于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以前不得上路从事运输;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立即停运,督促其办理检验、审验业务;有违法未处理的,及时处理;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予以强制报废;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联系方式不全、不准确的,及时采集,交辖区民警及时反馈至车辆管理所。

四是强化路面管理。重点加强定点查控,在货场、砂场、石料厂周边道路设立执勤点,加强对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的检查,努力把货车违法消除在上路前。在定点检查的基础上,加大16时至次日8时特别是午夜、凌晨等重型货车通行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通过抽调机关警力下沉、组织执法小分队等形式,不定期在重点道路、重点时段流动巡逻,及时查处重型货车、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期间,将集中2天的时间,依托指挥中心和交警执法站,通过交通监控系统、缉查布控系统,网上网下联防联控,组织路面民警拦截处罚,提高管事率、处罚率,形成整治声势。

五是营造舆论氛围。组织力量将重型货车交通违法和重大典型事故案例视频在电视、网络媒体报道播出,揭示重型货车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将“重型货车整治周”活动部署要求及近期货车交通事故、货车肇事典型案例和侦破的肇事逃逸案例编成短信,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给重型货车驾驶人,进行“点对点”的警示教育。在抽查重型货车企业的同时,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车主、货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通报重大交通事故案例,宣讲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对记分已超过6分的,进行预警提示,告知其记满12分后将面临降级注销的后果。组织本地主流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现场报道行动情况。

六是规范执勤执法。重型货车管理难度大,执法环境复杂恶劣,大队要求一线执勤民警既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注意研究新情况、新特点,突出重点,严格执行纪律,高度重视民警执勤安全防护工作,对暴力抗拒民警执法的,依法处置,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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