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胜诉 业内人:一审判决结果对圈内有良性影响

发布时间: 2014-12-26 10:54:42   |  来源: 现代快报   |   作者:郑文静 沈梅   |  责任编辑: 君君

 

长达八个月的琼瑶起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终于有了结果。昨天下午两点,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诉于正侵权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律认定于正对琼瑶进行事实抄袭,要求于正等赔偿琼瑶500万,并在公开媒体刊登致歉声明,停止《宫锁连城》一些发行传播行为。

一场判决结束,却并不意味着所有事情都终结。于正表示要上诉;网友则高喊“于妈有难,八方点赞”;还有作家公开表示自己的作品也被抄袭,要求于妈做好准备迎接第二场官司。

事件还原

琼瑶一审胜诉

于正计划上诉

琼瑶和于正的侵害著作权官司,开始于今年5月。2014年5月2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陈喆(笔名:琼瑶)诉被告余征(笔名:于正)等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琼瑶在起诉书中表示,《宫锁连城》的电视剧和剧本几乎完整套用了《梅花烙》小说和剧本的全部核心情节与故事脉络。

这场众人瞩目的案件,昨天下午终于在北京三中院宣判。法院对该案庭审中,原告被告争论的三大关键问题进行了解答:一、《梅花烙》的作品及著作权人均为本案原告陈喆(琼瑶)所有。二、《宫锁连城》构成对《梅花烙》改编的事实。三、《宫锁连城》电视剧构成侵害《梅花烙》剧本及小说的摄制权。

最终,法院判决于正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陈喆公开赔礼道歉。于正与其他四家被告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

对此,于正工作室发表声明将依法提起上诉。琼瑶则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赔偿金额并不是目的,她的目的是维权。

业内观点

一审判决结果对圈内有良性影响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秘书长王鹏举:

一审判决结果对圈内有良性影响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秘书长王鹏举,对于此案目前的结果,他有诸多看法。

王鹏举认为,目前的判决结果反映了大部分观众的真实意愿:“大家还是希望看到原创的,有品质的剧作。目前的这个结果也一定会对圈内有良性影响。”

王鹏举谴责了圈内存在的剽窃现象:“有的编剧靠哗众取宠挣钱,他们把别人的精彩桥段拼凑起来编成一个剧,省心省力,还会受到一时的追捧,但长久得了吗?十年二十年后,他们的内心安宁吗?文以载道应该是光明正道,不是歪门邪道!”

王鹏举谈到了最近一部影响深远的电视剧《北平无战事》:“这部剧的编剧是刘和平老师。他的作品还包括《雍正王朝》《大明王朝1566》等,虽然作品不多,但每一部都是他对历史深入考究,提炼自己独特的感受之后,才创作出来的。

因此,他的每一部作品都会引起全国观众长久的关注和喜爱。”接着,王鹏举又举了几个名编剧的例子:“《中国地》《母亲!母亲!》的编剧赵冬苓在对我国近代历史题材的创作上独树一帜。还有,《金婚》《幸福像花儿一样》的编剧王宛平,《媳妇的美好时代》的编剧王丽萍,对当代中国的现实生活有新的发现,才使他们获得了观众的尊重。”

王鹏举表示自己举这些例子,就是为了说明,一个编剧应该“用作品赢得社会的尊重”,而不是为了利益放弃文人的品格:“中国的传统文人都是有风骨的,不会因为追求金钱而丧失责任感。身为一个编剧,应当坚持向观众传递正能量,并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这也是对自己人格的尊重。”

影视公司:想跟编剧签署风险协议

昨天,某知名影视剧制作公司一位负责人透露,现在众多影视公司都想跟编剧签风险协议,“不光是一些搞剽窃的编剧,还有一些劣质艺人也会对影视出品方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很多人都想与编剧、演员签署风险协议,但是这事太复杂,目前还没人做成。”

当事方说

出版社

不会加印《宫锁连城》

在于正案判决中,对于书籍版《宫锁连城》却并未涉及。记者了解到,书籍版《宫锁连城》是魅力文化传媒出版公司于今年4月出版的,作者署名为于正。

昨天,魅丽文化新媒体总监向记者表态:“我们编辑年纪较轻,没看到过《梅花烙》,但绝不会加印了!”

社会影响

江苏作家周浩晖

计划告于正

大部分网友都支持一审的判决结果。网友猜测,还有一大批被抄袭的作者会向于正袭来。昨天上午,江苏作家周浩晖在微博上称:“关于本人小说《邪恶催眠师》被电视剧《美人制造》侵权一事:本来不想耗费精力的,但这两天回过味来……于正你和你的律师都别歇着,准备第二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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