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的文明与“买尸火化”的不文明

发布时间: 2014-11-04 10:54:30   |  来源: 红网   |   作者:王传涛   |  责任编辑: 君君

 

据《玉林日报》报道广西北流籍犯罪嫌疑人钟某富以及广东籍犯罪嫌疑人董某庆、何某明3人因涉嫌盗窃尸体罪,近日被北流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了解,董某庆、何某明原为民政干部,买尸火化是为了完成“任务”。(11月2日《京华时报》)

火化都有任务?这事着实有些不可思议。对此,我们也可以进行这样的诘问:如果上级下达的火化任务压力足够巨大,是不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可以手拎凶器上街杀人以完成任务呢?再者,还需要追问的问题是,“买尸”的资金来源于哪里?是火葬厂的补贴,还是镇政府的补贴?

细细思索,“买尸火化”这事看似荒唐,实则“合理”。一方面,当地政府的殡葬改革推行不利,土葬之风没有让位于火化之风;另一方面,上级政府还下达了火化比例、火化人数的指标,夹在中间的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很容易被拧成麻花。于是,左右为难之际也便有了“买尸火化”这个下下策。而且,笔者注意到一个这样的细节,对于“买尸火化”,当地镇政府的领导是默许或认可了的方案。足以见得,这并非是个人的犯法之举,而是基层权力在推行殡葬改革不利时的一种失态表现。

移风易俗,关乎民风开化,关乎社会文明的建设。但是,这几年,无论是安徽安庆强行推行火葬(许多老人宁愿选择自杀得以进棺材),还是发生在河南周口的平坟与反平坟运动,都应该给一些地方政府以这样的经验和启示:移风易俗,虽然看似简单,但有些不起眼的风俗在基层社会中有很强的根基,权力如果来硬的,则风俗也会以更硬的形式进行反抗。

关于殡葬改革,如果权力强推,在现代政治之下显然不合适。各地基层政府要做的,应该是软性的引导。除了对火化常识进行宣传外,还应该有更好的引导。笔者认为,长期以来,我国火葬行业的垄断经营特点,已然消耗尽了政府推行风俗改革的公信力。在官商不分、政企不分、垄断性严重、收费昂贵的火葬行业现状下,说服那些不花一分钱就可以实现土葬的百姓去花几百甚至上千上万去火化,显然阻力很大。

殡葬行业免费政策,是各地政府在推行火葬之前必须要考虑的事。如果当地政府不能提供优惠政策,难免有一边剥削公众一边向处于完全垄断地位者输送利益的嫌疑。当下,许多地方已经开启了“基本丧葬费完全免费”的改革,在笔者看来,这既是终结“死不起”的重要举措,也是用政府引导文明的重要方式。对此,各地政府不妨多多尝试。

归为一言,“买尸火化”体现一种文明,也体现了一种不文明。如果说火化算是政府推行的文明的殡葬方式;而垄断火化行业、暴利化火葬以及指标化火化人数,则完全是与文明背道而驰的做法。火化固然是文明,但一些基层政府和官员的做法却极不文明,我们的殡葬行业大赚“死人钱”的做法也极不文明,如此,移风易俗便只能交给“买尸火化”来推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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