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埋儿奉母”式公益广告?
发布时间: 2014-10-28 09:10:17 | 来源: 西安晚报 | | 责任编辑: 君君
为了弘扬孝道,弘扬传统文化,最近,安徽省六安市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包含“百里负米”“卖身葬父”“卧冰求鲤”等大家熟悉的典故。但其中一则“埋儿奉母”让人难以接受,不仅被批判为“愚孝”,甚至被批评为鼓励犯罪。(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7版)
关于二十四孝图,鲁迅先生早有过点评:有些故事可以勉强效仿,有些照着做,会有丢掉性命的危险,还有的,会让人非常反感。其中,最让人反感的,正是这则“郭巨埋儿”:因为家庭贫穷,害怕有了儿子后不能侍奉老母,于是决定挖坑将儿子活埋。虽然这个故事最后留了个“挖坑时忽见一坛黄金”的尾巴,但是“埋儿奉母”的想法,怎么着也让人觉得残忍。以“埋儿奉母”作为公益广告内容宣扬孝道,不仅与今日之价值观相背,更“瘆”得让人难以接受。
问题是,如此劣质的公益广告,何以堂而皇之出现在街头?这可不只是“没文化真可怕”或者“冒充有文化”,因为这样的街头公益广告是典型的政府行为,拿纳税人的钱搞如此粗制滥造的公益广告,到底为了达到怎样的目的?如果决定搞这些公益广告的政府部门,既不曾关心公益广告的具体内容,也不关心其所能达到的宣传效果,谁说这样的公益广告不是烧钱的形象工程?
之前,媒体曾曝光过很多霸道标语,比如赫赫有名的“谁影响发展一阵子,就影响他一辈子”……与之相比,“埋儿奉母”式公益广告,只是同一问题的不同呈现方式。很多政府行为的公益广告,不仅停留在传播信息和教化层面,而且“公益指数”严重不达标,带有很强的功利性,文案和台词更是粗制滥造得可怕。
真正好的公益广告,应该理念鲜明、有文化、不低俗、幽默有趣、容易理解,起到传播理念改变行为的作用,从而点燃公众心中的公益热情。可是,像“埋儿奉母”这样的公益广告,也许从未指望达到良善宣传效果,而只是为了完成某种“文明”评比任务要求,或者只是领导觉得该有,于是就有了;正因为如此,所谓创意所谓亮点所谓影响力所谓传播效果,基本都是扯淡,滥竽充数在街头填上几块牌子,想当然就以为“文明”了,就有“城市形象”了。
毋庸讳言,一座城市的公益广告水平,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城市文化发展水平。如果城市居民只能接受最浅白、最生硬、最脸谱化的公益广告,当然说明这个城市的文明氛围和基础还很贫瘠。然而真正的现实是,市民根本没有选择与评价的权利,官员的审美水准和文化态度——是滥竽充数地完成任务,还是将公益广告当作一种城市文化来做,才是决定城市公益广告水平的关键。
试问,在我们的身边,还有多少“埋儿奉母”式公益广告?——城市管理者做公益广告的水平,如何跟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审美需求,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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