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之下,募捐何时有了“最低消费”?

发布时间: 2014-08-19 10:47:29   |  来源: 张家界在线   |   作者:凉夏   |  责任编辑: 君君

 

正科级6000元,正股(副股)级3000元,合同工2000元……这不是发奖金,而是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募捐活动的“捐款参考标准”。这个由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局发起的慈善募捐,自本月8日开展以来遭到了来自镇政府基层公务员的“吐槽”——教育募捐竟设“最低消费”?(新浪网 8月18日)

众所周知,献爱心是一种爱的表达和传递,而“自愿”更是爱心募捐的基本原则。然而,近年来尤其是在政府机关却出现了一种“强制捐款”的怪现象,给献爱心设定了“参考标准”,而这个被设定了标准的爱心募捐却成了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的“痛”。

就拿这次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募捐活动来说,就使得基层党员干部“大吐苦水”。据一名不愿具名的公务员称,他所在的单位下发了一份教育募捐表格,上面注明了“标准”——在编人员最低捐款金额是2000元!另一名同样不愿具名的公务员也称,有些单位除了发电子文档外,还群发手机短信告知此标准。从提供的登记表截图可以看到,这份名为“教育捐款”的表上注明了“标准”:“正科6000、副科5000、正股(副股)3000、其他公务员、在编合同制人员、合同制人员2000。”制表人也没忘记机关单位里的“临时工”,但对他们的“标准”最宽松:“合同制以下人员自愿。”。

那么,爱心募捐何时成了“规定任务”,何时设定了“最低标准”了呢?这些被加上了“被”字的献爱心无疑会严重“变质”。虽说,被推上舆论风口浪尖的大朗镇教育局称,“标准”确实有,但只是“参考标准”而非“执行标准”,实际操作时“一切还是以自愿为原则”。而该局长还解释了此“参考标准”的来历:“没说依据什么来定这个标准,有领导捐8000元,图个好意头,下面就一层层来……我们也只是倡议而已”。但这些被领导“倡议”的标准,基层党员干部又怎能不跟从呢?俗话说得好,跟着领导有肉吃。若是和领导“唱反调”,又怎能有好下场,更不用说是飞黄腾达了。

由此可见,在领导的权力威慑之下,募捐出现“最低消费”也不足为奇,而所谓的“参考标准”,“全凭自愿”更是成了一句空话。因此,要将基层党员干部从“被要求捐款”的“苦海”中解救出来,让献爱心摆脱“最低消费”的话,就必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无法左右党员干部献爱心的真实意愿,只有这样才实现真正的“自愿献爱心”。当然,没有“最低消费”的募捐也才能算是爱的表达和传递。


新闻热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