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捐设置“最低消费”折射权力怪圈
发布时间: 2014-08-19 10:46:19 | 来源: 东北新闻网 | | 责任编辑: 君君
正科级6000元,正股(副股)级3000元,合同工2000元……这不是发奖金,而是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募捐活动的“捐款参考标准”。这个由东莞市大朗镇教育局发起的慈善募捐,自本月8日开展以来遭到了来自镇政府基层公务员的“吐槽”—教育募捐竟设“最低消费”?(2014-08-18广州日报)
原本是“奉献爱心、温暖他人”的慈善捐款,却成为了公开的“摊派”。原本是“量力而行”的自助捐款,却成为了“明码标价”的“最低消费”。这既让人感到反感,让捐款“变了味儿”,又让人“有苦说不出”。设置了“最低消费”的募捐,折射的是权力怪圈。
反感来自于明码标价,折射出权力作祟。在这个公务员整天吐槽“工资低”的社会,一次教育局的募捐竟明码标价几千元,是“吐槽”的公务员“身在福中不知福”?还是捐款标价不过是糊弄群众,捐款实乃“公家买单”?明码标价的“募捐”让人觉得是权力在作祟,实在是很难让人接受。捐款本是好事一桩,却被人刻意为之,而且摊上“公款买单”的嫌疑,使得好事也变得大打折扣。
如此募捐,是爱心绑架,折射出权力滥用。募捐的首要原则就应该是自愿,而该教育局此次捐款却设置了“参考标准”,而且该标准竟出自领导“讨好意图”。是领导的授意还是同志们的“揣度圣意、假传圣旨”?笔者想说的是,这样的领导干部平时一定是颐指气使,威风凛凛,使得底下的同志敢怒不敢言,这是平时的权力滥用造成的后果。而遵循此项“标准”发放通知的单位,也一定是溜须拍马,只想到了让领导高兴,却忽略了基层公务员的感受。作为基层公务员,微薄的工资用来买房、随礼、养孩子已经是捉襟见肘,偶尔的“小捐小助”尚能维持,再去执行超乎能力的“募捐标准”,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如此违背个人意愿的“募捐”,是一种强迫行为,是一种爱心绑架。
募捐设置“最低消费”,既让捐款变得不那么纯粹,更是摊上公款买单的嫌疑,折射出权力怪圈。笔者认为,这种募捐实在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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