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产假引讨论:用人单位给不起 劳动者也休不起
发布时间: 2014-08-13 11:10:28 | 来源: 新京报 | | 责任编辑: 君君
驻豫全国人大代表张瀛岑:
过长产假是对劳动力的浪费
18周较为合适
事实上,在河南,也有很多人建议延长产假,全国人大代表、天伦集团董事长张瀛岑就是其中之一。
张瀛岑曾在2011年全国两会提出的《关于全社会关爱孕期妇女的建议》中提议延长产假。
他认为,当时的90天产假完全不合适,妈妈们产后要恢复身体,要母乳喂养新生儿,否则即使上班也无法达到产前的工作能力,精神无法集中,更可能直接影响下一代的身体素质。
这一提议在2012年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得到体现。
对于王幼君的建议,张瀛岑怎么看呢?
昨天,在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张瀛岑表示,“产假延长至3年”建议的出发点是好的,能够引起公众对妇女权益的关注。
同时,张瀛岑也表示,建议产假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内,18周较为合适。过长的产假,不仅会造成劳动力的浪费,也会增加女性就业的困难,不但不会使妇女权益得到保护,反而是种伤害。
红方:“二孩”母亲急需产假
在昨天记者的采访中,多位全职妈妈认为,建议较为可行。
一家私企的员工陈女士说,如果生活压力不大,休两三年产假,避开自己状态最糟糕的时期,何乐而不为?
“如果能休3年产假,哪怕每月只发1000元钱的补助,也认了。”之前在郑州一家国企上班的赵玲,是两个孩子的妈妈。
在第二个孩子出生后,为了能够照顾好两个孩子,她办理了提前退休,做起了全职妈妈。
她认为,对于一些生“二孩”的女性,家里老人年事已高,无法帮忙带孩子,而“上有老下有小”的情形,需要她们投入更多时间给家庭。
蓝方:加重女性就业歧视
在郑州一家设计院工作的冯利红,前两个月刚抱上了宝宝。
她表示目前工作压力很大,如果产假休太长时间,与工作岗位脱节,很有可能把工作“丢”了,会给家庭带来负担。如果产假休3年,这3年也会过得“提心吊胆”。
“产假休3年,哪个单位还敢招女工?”在郑州一家幼儿园供职的李青说,本来女性在就业市场上就处于弱势,如果真要实施3年产假,未婚女性就更难就业了。
她认为,“产假延长至3年”的建议,从表面上看是为了保护女性,但实质上会给女性就业带来更大影响。
在采访中,多名妈妈表示“3年休不起”,但建议适当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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