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人被骗背后的规则生态更值“打捞”

发布时间: 2014-08-11 15:36:47   |  来源: 光明网   |   作者:堂吉伟德   |  责任编辑: 君君

 

丈夫被纪委带走调查,王女士想疏通关系让丈夫获释,结果被骗走1460万元。经查,1965年1月出生的任鹏宇是黑龙江人,大学文化,北京华声国际记者俱乐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高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任鹏宇无期徒刑。(8月10日《京华时报》)

本想“用钱免灾”,不料却“祸起萧墙”,王女士捞人不成反倒被骗,确实有些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味道,结果自己被弄得心力憔悴,又让行骗者锒铛入狱,过程值得玩味,结果也令人思考。按理说,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之前也多有“捞人被骗”——2007年,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被查办后,刘志军被指授意女商人丁书苗花钱“打捞”何洪达,结果不仅人没捞出,丁书苗母女还被骗4390余万元。2010年,女婿因涉黑在辽宁被捕,身为岳父的刘先生通过辽宁省辽阳市某派出所民警史某找关系运作捞人。通过史某介绍,刘先生认识了自称在公安部和司法部任职的王如来和肖红明,最终被骗走800万元。

近年来,“捞人被骗”的受害者比比皆是,上至部级高官,下至普通百姓。“捞人被骗”的新闻不时传出,但依然还有人如飞蛾扑火,这其间固然有病急乱投医的原因,根本上还在于“捞人规则”事实存在,当“李刚是我爸”的权力腐败和司法寻租的确存在时,“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给了骗子可乘之机。如果不解决法治不彰的问题,不从根上遏制和消除“捞人游戏”生存的空间,那么类似的诈骗案还广有市场。

每一种诈骗行为的背后,必然有“可以成功”的真实案例。现实中“捞人规则”确实存在,在很多地方甚至成为公开的秘密,以潜规则的形态存在:通过金钱开路,内线搭桥,权力辅助,重罪轻判,大罪小判的案例大量存在,并给予了外界极大的心理暗示和行为导向。据业内人士介绍,成功“捞人”包括四种情况:从不立案到立案,但不移送检察院起诉;从立案并移送检察院,但是办理了取保候审,到立案并被法院判处刑罚,但是最终办理了保外就医或者假释。

江门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被判入狱10年,但其买通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教导员、法医及河源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原科长、医生五人,便堂而皇之保外就医一年多。河南西峡县气象局局长禹相杰驾公车游玩撞死三个行人,南阳市、西峡县气象局拿出巨资替他赔偿买单,以高血压、心脏病为由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泛滥成灾,已然将制度性短板暴露无疑,也给权力寻租创造了条件,正是法律界定的模糊,自由裁量的过大,加之运作过程的“暗窗化”,主观因素过多才使得“捞人并非不可能”。

因为高校有点招,所以花钱就读书能大兴其道;因为买官卖官成规则,才有了“高官被农民所骗”,自然,有了花钱捞人的真实存在,故而才有了“捞人行当”的繁荣。面对层出不穷的“捞人诈骗”现象,善意的提醒,强力的打击固然重要,更关键之处恐怕在于,当堵死既有规则的漏洞,加大对司法腐败行为的打击,实现法律的基本公平和公正,让明规则得到彰显而潜规则无生存之地,“捞人骗局”才会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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