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升即走”:升的是谁走的是谁
发布时间: 2014-07-30 13:37:36 | 来源: 华商报 | | 责任编辑: 君君
今年4月初,清华大学外文系讲师方艳华通过述职答辩,但因之前与学校签订合同中规定“就职9年未评职称的老师必须离职”,因此,从2004年起任讲师的方艳华实质已到了“非升即走”的最后期限。当这一消息被外文系学生获知后,随
后发起一项请愿活动。一篇《请求清华留任方艳华老师》的文章在网上广泛流传,而大学实行的“非升即走”制度也因此陷入争议。(7月28日《中国青年报》)
大学推出“非升即走”政策,用意是激励教师积极向上,但这一政策在实行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却有目共睹。首先,这一考核指标虽由行政主导制定,重视的却是教师发表论文、申请课题、获得经费等显性成果,而作为大学教育主体的教学活动却基本居于次要地位。其次,行政职能部门直接对教师的考核,这里并不包括教师同行评价和学术共同体评价。这反过来只会迫使很多教师主要精力就是申报课题,炮制论文,包装成果等,还直接催生出学术的急功近利和弄虚作假。
有人说,国外大学也对教师提出严格的学术研究要求,只搞教学不搞科研在研究型大学是混不下去的,但国外大学对教师的管理和评价与我国存在诸多根本的不同。国外,对大学教师的管理和考核由独立运行的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进行,看重的是教师的学术能力与贡献,而不是看论文的数量和是否发表。而且实行终身教授制度和年薪制,不只对教授职务,而是对所有终身教职者。在获得终身教职前,学校的考核很严格,其严格程度并不亚于“非升即走”,这既能保证申请者的自由选择度,也更利于大学考察和遴选与其风格相近的教育和学术人才。
我国大学也曾探索终身教授制度和年薪制,但由于大学整体实行行政治校,终身教授制度却变异成为一种特权,还出现年薪制和科研提成相结合的怪异薪酬制度。显而易见,如果不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大学就不会有清晰的办学定位,而“非升即走”将更加营造急功近利的大学学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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