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非升即走”是否合理?
发布时间: 2014-07-30 11:10:41 | 来源: 东方早报 | | 责任编辑: 君君
清华外文系教师方艳华因科研成果不达标离开教学岗位
引发高校人事评定制度讨论
葛剑雄教授提出两个问题:在科研型大学里,评定标准中,教学所占的比例多高才合适?如果遇到同学认为很好的教学老师却因科研不达标要走,该怎么办?
葛剑雄认为对学校的各种评定,外界不应太加干涉,“关键是整个过程中要公正、透明。
方艳华老师的学生提供给早报记者一份当年的作业。可以看到,方老师对学生习作修改细致,每一点错误都认真标出。
今年4月,清华大学校方决定不再续聘外文系讲师方艳华后,收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毕业生发来的共计50多封请愿书,希望将这位好老师留在教学岗位。
日前,方艳华已与校方达成一致,转岗为职员。20年前,清华大学就开始实行“非升即走”的人事制度,在这些年里,不少教师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术研究成果以提高职称而离开清华。
7月29日,方艳华向早报记者表示:“这件事对我(而言)早已过去了。”她已经与校方达成一致,离开教学岗位,转岗为职员。“以后无法教书了。职员和老师一样,都是三年一签的合同,但没有‘非升即走’的规定。”方艳华任职的新岗位属于编制内职位,她表示不方便透露转职后的具体部门,不过这份工作“还能用外语”。
方艳华曾经的学生、现就读于清华大学外文系大三的小贺(化名)告诉早报记者,方艳华毕业于清华外文系,是个很好的老师。方艳华虽然只教大一英文写作,但上课之外的工作量非常大。小贺回忆起自己的大一:每周都要交一篇作文,从初稿到终稿,大约四周完成一次写作。“我们一个年级两个英语班一共有50多个学生。她每一篇都细心批改并给予很多意见,看完一篇差不多要花1个多小时。”小贺说,“现在回想起来, 大一的写作课算是大学三年里收获最大的几门课之一了。”
今年4月,小贺的班级微信群中就传出了方艳华不能教书的事情,但当时消息还没有确定。现在明确得知方艳华以后不能教书,小贺觉得十分可惜。“没用的,学生请愿等等方法都试过了,但学校聘用有它的规定,其实我们真的也没什么办法。”
方艳华已转行政岗位
方艳华从2004年开始担任清华大学外文系教师,主要教英语专业的一年级写作课。她和学校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就职9年未评职称必须离职。
据清华大学学生刊物《清新时报》报道,今年4月初,37岁的外文系讲师方艳华开始了3年一次的述职工作,之后系内决定继续聘任。当时主管外文系教学工作的副主任张为民对方艳华的评语是:“教学效果优异,深受学生欢迎。独特的英语写作教学理念,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校方最后的考核结果是,方艳华因学校“就职9年未评职称的老师必须离职”的规定,面临“非升即走”的处境。除方艳华外,外文系另一名年纪较大的老师及微积分助教闫浩等多名教师均因此制度离开教学岗位。
学生们的请愿也由此而起。现就读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2011届毕业生王蕾的请愿信是网络中流传最广的一封。她在信中说:“方老师让我重新认识了英文写作,她叫我们忘记为了高考而背诵的八股文,她鼓励我们发出自己的声音。通过英文写作课,我们学习用全新的视角观察这个世界,拷问那些不经审视的观点,重塑自己的价值观。”“像方艳华老师这样已经在清华园内勤勤恳恳教书育人多年的人,才是学校最珍贵的财富,应当悉心爱护。职称固然是评价一个老师的标准之一,但未必能全面衡量他的贡献。”
已毕业学生代表庞博还曾带着几十封请愿信与学校人事部门进行了沟通。庞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大家记得老师当年的课给我们带来了很深远、终生性的影响,我们认为方老师是清华外文系最称职的老师之一。我们希望给学校未来的学生创造更好的机会,让他们享受到更好的教师资源,让清华留住好的老师,让教学上对学生认真负责、对学生终生影响很大的老师留下来。”
幸运的是,方艳华老师最终还是留在了清华大学工作,但却离开了她工作9年的教学岗位。目前,方艳华老师已和校方达成一致,仍留在清华大学,但转岗为职员,不再有教学工作。
方艳华7月28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她对清华方面的决定表示理解,“(教学教课)没有了,工作性质就不一样了,等于是去做办公室的工作。都说是很可惜的事情,做教学工作对我(而言)是最合适的,而且对清华大学来说是贡献最大的;同时我能理解他们(要)严格地遵守规则。”对于将来是否还有可能从职员岗位回到教学岗位,方艳华说,“据我所知没有。”
葛剑雄:契约遵守也重要
对于方艳华老师因为科研成果不达标转岗为职员,复旦大学葛剑雄教授对早报记者表示,类似的事情以前也发生过,“科研与教学之间如何权衡,这要看学校的定位。尤其是在研究型大学里,研究和教学所占的比例是多少?”葛剑雄认为,“在研究型大学里,研究比例较高,那有‘非升即走’这样的制度也并非不可取。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契约型协定,那应该遵守契约。”
葛剑雄教授提出两个问题,在科研型大学里,评定标准中,教学所占的比例多高才合适?如果遇到同学认为很好的教学老师却因科研不达标要走,那该怎么办?“我认为即使是在研究型大学里,在一些以教学为主的岗位,比如方艳华老师的英语写作课,校方要考虑这样的岗位上升空间是什么,这需要学校有制度安排,也需要尊重这样的老师。”
学生喜欢的方艳华差点离开清华,该事也为舆论所关注。但葛剑雄教授认为,对待方艳华老师这样的情况,外界也需要理性对待。“因为是制定好的制度,所以首先要考虑的是个人是否接受?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规定,教师个人不合适,可以选择离开。所以外界不要轻易去干预,不要轻易把这样的案例跟社会大环境挂钩。第二,学校是否需要这样的课程,比如英文写作,如果需要,那么学校制度需要做出调整。”
葛剑雄教授希望对学校的各种评定,外界不要太加干涉,“关键是整个过程中要公正、透明。对于学生的挽留,学校也需要考虑这些理由,但老师也需要做出部分的妥协。”
如何看待教学本身
教学和科研,这是方艳华和国内很多高校年轻教师为生存和理想不得不同时考量的问题,但也有其他的可能性。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老师蔡剑锋已经在系里做了8年讲师,没有科研成果,只想一心教书,他对早报记者说:“(非升即走)规定是有的,但他们执行起来没有那么教条。”在他看来,这主要看学校领导怎么看待教学。
1994年起,清华大学出台规定,讲师、副教授在规定时间内职称没有提高,则不再续聘,这就是“非升即走”或“非升即转”。1998年至2002年,聘用合同没有续聘(含未满合同)的教师占签聘人数的10.8%,这一制度在清华推广开来。而类似的人事评定制度在国内很多高校都有规定。
这一人事评定方法也是向美国学习的结果,1940年,美国《关于学术自由和终身教职的原则声明》提出了 “Tenure-Track”永久聘用制度,又称“up-or-out”,意思就是“不升即走”。比如美国助理教授的聘期一般为3年,期满后如果本人表现优秀,学校又有需要,可以延聘3年,连续工作6年之后,成绩突出者可以晋升为副教授,否则必须离校。在大学里,刚刚毕业的博士生可以受聘的职位有终身和非终身两种,其中非终身的教师通常是教学型教师,通常2年一聘,学校一般不做出长期聘用的承诺。
除了清华大学,南开大学规定,员工工作6年期满且历年考核合格可考虑续签长期合同,未能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能签长期合同。浙江大学规定,如果博士一个聘期期满仍晋升不了副教授,不再续聘。北京大学规定,讲师有两次申请晋升副教授的机会,两次申请都不成功,属于固定聘期者,一年后不再续聘原岗位。
清华大学实行“非升即走”的人事制度已有20年之久,其间多位教师因科研成果不达标离开。此次方艳华和微积分助教阎浩的离岗引发关注,是因为他们都是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教学质量及教学方法均受到学生的肯定。但与此同时,一线教学工作占据了他们的大部分时间,两位老师都已经数年没有发表过学术论文。
方艳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非升即走”这个制度其实没有问题,它有存在的合理性,就跟国外高校一样,这样的人才流动机制可能是目前为止比较有效公平的一种方式。
但问题在于,“有些课程,老师不布置作业,只是上课讲,那相对我每个星期25个小时(相当于四个整天)的批改工作量而言,他可以用这些时间写论文,积累一个学期或一年,至少能发一篇文章,这个在评职称的时候更能被认可。我觉得教学和科研在高校的整体发展里面,可能是科研更重要,毕竟高校是研究机构;但是由于一些课程的特殊性,对于教学的老师是不是适用于9年‘非升即走’,这个是可以讨论的。”
华东师范大学也有“非升即走”的规定。蔡剑锋从2006年开始在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任教,教学8年,至今还是讲师。按照校方类似“非升即走”的规定,蔡剑锋早应该走人。但热爱教学的蔡剑锋至今还是哲学系的老师,也很受学生欢迎,连续多年被评为“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学生戏称他是“哲学小王子”。蔡剑锋喜欢教学工作,平均每周要上10节课,包括本科、研究生、外系课程,一周至少有三四天时间在学校上课。
蔡剑锋对早报记者说,他能留在自己热爱的教学岗位上,某种程度上也是受到了院系领导的照顾,“规定是有的,但他们执行起来没有那么教条。科研发表论文可以量化为打分,但教学很难进行这样的量化,即便有学生的评价也很难说明什么,但这也给了院系领导衡量的空间。其实就是看院系领导怎么看待教学本身。”
蔡剑锋对早报记者说,如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他是随时都要走人的,因为他是两年一聘。“院系领导对我还是关怀的,认为我不需要对科研要求那么高,但这不是压力。我也不是写不出来,但目前我情愿选择述而不作,我只是选择不与现行的体制接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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