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产假“休三年”休假前要辞职引热议

发布时间: 2014-07-29 10:05:44   |  来源: 新京报   |     |  责任编辑: 君君

 

众所周知,女性在生产后可享有三个月的产假,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提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休假期间由由财政或社保提供津贴,休产假前需辞去当前工作休假后重新择业,引起热议。

“3年?休不起!”昨日,多名网友和受访女性担心,延长产假对职业生涯带来冲击,甚至“不可持续”的影响。

代表建议女性可休3年产假但需离职

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已经是连续两年提延长产假的建议。

2012年,我国将女职工产假由原来的90天延长至98天,晚育、难产、多胞胎等情形,还可增加假期。对此,王幼君建议,将女性的产假延长到3年,其间由财政或社保基金发放生育津贴。

不过,按照他的建议,女职工产假期间,需自愿选择离开职场,待3年期满之后重新择业。3年期间若母亲上班,则自动丧失产假资格,恢复工作女性的正常身份。

市妇联已回应“不能解决”

昨日,王幼君告诉新京报记者,“延长产假”的建议已经得到了北京市妇联的回复,对方称“不能解决,需要协调其他部门”。

“这意味着今年够呛了,明年再继续提。”王幼君介绍,去年他就提过该建议,得到的回复是“和国家上位法不匹配”。

“我并不想改变基本的法律原则。”王幼君解释说,他的提议并非是“一刀切”地延长所有女性产假,而是给愿意专注育儿的女性提供一些政策福利,“可以自愿选择”。

王幼君认为,补贴标准可依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北京每年的出生量也就是十多万个孩子,一年补不了多少钱,政府负担得起。”

调查中,几乎所有受访者都不同意先辞职休产假、3年后再找工作的观点

30岁的陆小姐是江苏人,在北京读了研究生后通过考试进入一家事业单位。她表示,和男人“立业再成家”一样,女人实际上也是“立业再生育”。自己通过数年的努力积累了一定的事业基础,如果为了多带两年孩子,事业“回到解放前”,划不来。

网友Mingel指出,3年产假也意味着职业风险。产假3年后职业几乎相当于重新开始,假设三年后再怀二胎,则几乎可以获得6至8年的带薪假期,“这样企业还会愿意聘请育龄女性吗?”

“准妈妈”白女士认为,如果辞职两三年专门带孩子,意味着和社会脱节,“除非妈妈能够利用这两三年时间进修,否则再找工作很难”。

不过,也有少数受访者表示可以接受这种方式。企业员工罗小姐表示,产假休四五个月,自己的核心业务可能已经被其他同事取代了。与其说“靠边站”,不如借着看孩子好好调整一下自己,重新找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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