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为何总是“画饼充饥”?

发布时间: 2014-07-21 12:58:04   |  来源: 珠江晚报   |   作者:张玉胜   |  责任编辑: 君君

 

这两天,各地高温天气不断,程度增强,面积扩大。从7月18日起,我国将正式进入“三伏天”。面对高温天气,各地对户外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况究竟怎样呢?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专家指出,多数企业至今落实不到位,八成劳动者难足额拿到高温津贴。

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原本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而实施的福利性措施,但目前却成了从事高温作业职工们可望不可及的奢望。透过许多受访者“不清楚”、“没领过”的无奈回答,人们不难看出高温津贴政策形同虚设的尴尬。旨在体现人文关怀和劳动保护的高温津贴如何不再成为“画饼充饥”?这亟待人们的关注与破题。

从2007年7月由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算起,高温补贴的政策已实施7年之久;即使按现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而论,此项措施也已执行两年。“八成劳动者难足额拿到高温津贴”的现实尴尬,究竟是缘于宣传缺位、企业不为,还是制度有疏、监管乏力?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是2012年6月29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等四部门联合制订发布的。该《办法》究竟算部门性法规还是政策性文件,其性质归属并不十分明确。根据《立法法》“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相关规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显然并不符合“部门规章”的条件,或应被视为“规范性文件”的范畴,这种模棱两可的制度定位,势必影响到《办法》的震慑性和执行力。

即使将其视为“部门规章”,《办法》缺乏精细化和操作性的制度漏洞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尽管《办法》规定了“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但具体该由谁来鉴定?高温津贴该从何日算起,是该按天计还是按月算?而在现实的执法实践中,这种看似“齐抓共管”的多部门管理,也往往呈现执法主体模糊、部门相互推诿的执法尴尬。

纵观就业难的现实国情,用工单位的强势和劳动者的弱势,也成为企业拒绝发放高温津贴和劳动者难以依法维权的外部环境。由此看来,避免高温津贴的制度虚设,既需明确其法律地位,完善其规章设计,更需加大宣传力度,明确监管主体,提升处罚强度,尤其要切实增强劳动者敢于说不、善于维权的底气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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