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称听过高温津贴没拿到 举报单位划不来

发布时间: 2014-07-21 12:49:37   |  来源: 西部网   |     |  责任编辑: 君君

 

本周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热浪滚滚。最近三天,西安、宝鸡、安康、商洛等部分地区相继发布了橙色高温预警,今天不少地方的最高气温也超过了35℃。根据相关政策,当气温超过最高气温超过35℃,进行户外工作的人可以领到每天十元的高温津贴。那么实际中这些户外人员是否拿到了高温津贴呢?

我省高温津贴每天最高十元 劳动者称听说过但没拿到

按照我省的标准,高温津贴发放分为室内和室外两种,室内工作超过33度每人每天补助6元,室外工作超过35度每人每天补助1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5号至9月15号,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号至8月15号。

陕西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楚瑞秦:高温津贴作为一个规范性的文件各用人单位都是应当执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是有一定强制性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认真的执行落实高温津贴的政策或者没有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的话,劳动监察部门就可以对其进行依法的查处。

据了解,我省是从2011年开始要求发放高温津贴的,楚瑞秦处长告诉记者,从前三年的情况来看,劳动监察部门接到这方面的投诉并不是很多,那这是不是意味着用人单位都能按规范发放高温津贴呢?下午两点钟,记者来到西安曲江一处正在施工的工地,烈日下,建筑工人们挥汗如雨,而说起高温津贴,他们表示也只是听过而已。

建筑工人:没有。

记者:听说过这个没?

建筑工人:听是听说过没有发到过

建筑工人:听说过好像西安市有这个规定。

记者:但是没拿到过是吧?

工人:没有没有。

而对于每天都上路打扫的保洁员来说,不可避免的要在超过35℃的气温下工作,但工人们都似乎都不是很了解。

记者:你们发没发过高温补贴?

环卫工:我咋不知道。

记者:那你听说过没?

环卫工:我也不知道,我不管这些事,我就是扫这地。

记者:像这么热的天有没有给你们发高温补助?

环卫工人:就前几天发的药就是(藿香)正气水和风油精。

记者:没发钱是吧?

环卫工人:没有。

通过走访调查记者发现,不少劳动者并不是很了解高温津贴,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甚至根本都不知道什么是高温津贴,就更谈不上享受权益了。但现实情况是,劳动部门接到的投诉并不是很多,这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为几百块钱举报上班单位 劳动者称划不来放弃投诉

按照规定: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在高温情况下,给劳动者支付的一种工资性补偿,既不允许用实物代替也不允许计入工资。虽然高温津贴政策具有强制性,也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可为什么很少有劳动者在没有享受这份权利的情况下进行投诉呢?

采访中很多人表示,发放高温津贴体现了单位对劳动的尊重和对员工的关怀,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单位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领不到补贴的员工有些无奈。

市民:我可能不会(投诉)吧,因为现在人们都不是很关注这方面,就随大流吧。

市民:政府安排的35度以上的高温室外作业给补助十块钱,你不给钱还要让我上班肯定我不同意嘛。投诉的话觉得十块钱没啥意思,过去没有这个政策不给十块钱还是一样的干活。

记者了解到,各省的高温补贴标准不一,广东省为每人每月150元,江苏省和上海市是每人每月200元,这三个省市的发放时间都是四个月,在全国也属于较高水平,即使这样算下来,能拿到的高温补贴也不会超过一千元。对于我省来说,一个夏天下来,实际上能领到的高温补贴最高也只有几百块钱。

送水工:为这点钱和领导关系弄不好划不来,现在工作不容易,为(每天)十块钱和领导有点矛盾这事不好弄。

西安市民訾先生:担心工作,万一公司把我....对我工作有影响。

另一方面记者注意到:对于不按规定发放降温费,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对违规企业处以最高两万元的罚款,而这个处罚上限对于一些企业单位来说,违法成本其实并不高。

陕西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楚瑞秦:《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是2004年开始实施的,毕竟十年了,当时的标准和现在咱感觉上可能不一样,考虑到经济发展的的情况也是应当进行一些修改。

对于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时间,相关文件通知中也没有明确规定,这也给一些企业拖欠或者故意不发高温补贴提供钻空子的机会。同时,楚瑞秦处长还特别提醒广大劳动者,除了高温津贴,夏季工作时也能领到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属于两个并行的政策,如果劳动者符合条件,两种补贴政策可以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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