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你领了吗 老板不给哪敢伸手

发布时间: 2014-07-21 12:47:00   |  来源: 台海网   |     |  责任编辑: 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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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领不到高温补贴可投诉

劳动部门帮忙沟通协调

夏季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的通知,是去年7月1日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家单位联合发出的。

按通知要求,我省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每年5月至9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不含33℃),都属于高温作业,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按每人每天9.2元计算。用人单位要将高温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这份通知还强调,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职工夏季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不过,这份通知不能作为执法依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不发高温补贴的企业目前尚无法处罚,但是接到员工投诉后,他们会对被投诉的企业进行批评教育,通过沟通协调为员工争取合法权益。如果员工在高温下工作未能拿到高温津贴的,可以拨打5110656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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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长时间高温高强度劳动

员工可以拒绝或提建议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高温下工作要注意防暑降温。对于在室内工作的员工,用人单位要提供凉茶,加强工作场所的通风;在室外作业应避开高温时段,减少露天作业时间。

夏天气温高劳动者容易疲劳,用人单位要合理组织劳动,尽量减少加班加点和夜班,缩短工作时间。另外,要根据天气预报调整工作时间。如果气温太高,可以通过调休的方式避免员工受到太阳的炙烤。

员工在工作中也要注意自我防护,增加营养、适当锻炼,增强体力抵抗疲劳。特别是建筑行业的工人,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加班加点的情况比较多,工人在阳光暴晒下作业更应该注意防暑降温,遇到身体不适不能硬撑。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员工连续加班加点,或在户外长时间高温高强度的劳动,员工可以拒绝或提出合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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