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探访各地“高温补贴”发放:八成劳动者难足额拿到

发布时间: 2014-07-17 09:42:58   |  来源: 中国广播网   |     |  责任编辑: 君君

 

这两天,各地高温天气不断,程度增强,面积扩大。昨天,江南南部、华南中东部、华北中南部、黄淮西部、新疆等地出现大面积高温天气。福州昨天最高气温仍在35℃以上,这已是福州连续14天出现高温。天津、石家庄连续两天出现高温。来自中央气象台的预报显示:今天开始到后天,华南东部、江南南部、华北中南部、黄淮西部、陕西关中、新疆、内蒙古西部等地部分地区有35℃以上高温天气,局地最高气温可达37~38℃。后天,7月18日开始,各地将正式进入"三伏天"。高温炙烤,烈日当头。在电扇或空调下办公的人们也有点热得受不了,然而在露天作业的工地里仍能看到很多劳动者挥汗如雨地坚持工作。必须在高温下作业,那也应该有一定的高温补贴,这既合情,也合理,更合法。

不过,这几年关于高温补贴的话题讨论季到来之时,似乎我们每每都会遇到这样的尴尬:许多最应该领到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压根儿就没听说过这回事儿,即使知道了也不敢有这种奢求。今晚我们就聚焦,再度来袭的高温天气下,你拿到补贴了吗?在炎热天气下,不得不在室外工作的劳动者,有关高温补贴和相关劳动保障是如何规定的呢?

关于高温之下的劳动保障政策,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的是《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这是2012年6月份发布并实施的。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而高温津贴具体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因此各地在标准方面存在着差异,目前,北京市室外和室内高温作业的补贴最低标准分别是每人每月180元和120元;广东在每年的6-10月,高温津贴的标准为150元/月;成都市高温津贴标准是按天算,每人每天10元—12元。

同时,全国许多城市针对高温天气也曾发布过紧急“通知”或“规定”,但是执行起来并不尽如人意。专家指出,多数企业至今落实不到位,八成劳动者难足额拿到高温津贴。许多劳动者也因为工作难找不敢惹恼单位而放弃维权。高温补贴执行难因缺乏法律约束,企业多掏钱无疑增加了成本支出。安监部门明确规定高温天气不得安排露天的长时间作业,但仍有一些建设工地工人在缺乏防暑降温措施的高温环境下赶工期。因此,高温天气更像一张试卷,炙烤大地的同时,也考验的是政府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气温逐渐攀升,“烤”验着每个户外工作者。高温津贴也在引发人们的关注,记者今天在多地做了调查。在新疆,对发放高温补贴有明确的规定,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方面一些行业包括室外的工作的都没有拿到高温补贴,而另一方面对没有领到高温补贴的投诉却很少。

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工作人员陈强告诉记者,根据2010年制定的《关于企业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至33度以下的,应向劳动者至支付高温津贴。

陈强:2010年我们建立的这个制度,当时制定的标准是6到12元,2012年我们调整了到10到20元了。

记者:是每天对吧?

陈强:是的。这个标准在全国也算是可以的。一般情况下是在室外,室内特殊情况下,生产一线岗位,降不到规定温度要求的,炼钢啊,机房操作啊这些岗位。

记者:只是以钱的形式吗?还有没有其他方式?

陈强:可以啊,清凉饮料啊,没有说必须以人民币来支付。

陈强告诉记者,不同的城市根据气候条件不同,在发放高温津贴方面也有所不同:

陈强:有些是按照天算的,像吐鲁番,高温天气特别多,有多少天就算多少天,像乌鲁木齐的话,6、7、8、9这四个月,每个月就按照70元的标准发就行了,多了我不管,低的这个如果有投诉的我要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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