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日前批复同意筹备“广州市公益慈善联合会”,或将于6月中下旬正式成立。该机构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将承接官办慈善会的行业指导职能,使慈善领域“裁判员”与“运动员”角色更加清晰,加强行业自律。
广州市慈善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随着广州放开慈善组织登记和慈善组织公募权后,各类慈善活动主体不断增多,民间慈善事业发展迅速。建立行业联合组织,制定行业规范,维护行业权益,推动行业自治的呼声也日益突出。联合会筹备组现正向社会征集会员。凡在广州注册登记或住所在广州的公益慈善组织、热心公益慈善的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入会。
据了解,目前国内城市大多成立了具有官方背景的慈善会或慈善总会,它们既作为公募机构开展募捐活动,又实际承担慈善事业发展的指导职能,既当“运动员”,又一定程度担任“裁判员”,行政色彩浓厚。
广州市成立慈善联合会后,慈善会的部分行业指导职能将剥离交由联合会承担,慈善会作为募捐组织,与其他公益慈善组织地位平等,将按照《广州市募捐条例》规定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另一方面,联合会本身不开展慈善募捐活动,不从事慈善项目运作,不充当慈善领域资源竞争主体,主要发挥公益慈善行业规范、自律自治、交流合作以及政府与公益慈善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去年6月,广州已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区域性的慈善组织第三方监督机构“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联合会成立后,将与慈监委的社会专业监督、政府部门的依法监管形成协同互补的监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