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省工商联近日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全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实施意见》,引导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建设“幸福湖北”作出新贡献。
据省民政厅福慈处负责人介绍,《意见》明确了民营企业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应坚持自觉自愿、合法合规、诚信公正等基本原则,积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开展社会捐赠、设立慈善组织、与慈善组织合作、组织员工开展志愿服务、吸纳困难群众就业、传播慈善文化等途径和方式投身公益慈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