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9处文保单位划出保护圈

发布时间: 2018-03-08 10:51:56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赵婷婷 |责任编辑: 曹洋

 

北京市第九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日前公布,大运河(北京段)等39处文物保护单位有了全新的“保护圈”。

据介绍,此次公布的39处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中,有32处系新划定,包括大运河(北京段)、全聚德烤鸭店门面、清代自来水厂、浏阳会馆、大清邮政总局旧址、蔡元培旧居等,其中大部分是2011年3月本市公布的第八批市级文保单位。另外7处修订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包括西交民巷近代银行建筑群、明北京城城墙遗址、长辛店“二七”大罢工旧址、通州近代学校建筑群、焦庄户地道战遗址、房山大白玉塘采石场遗址和京张铁路南口段至八达岭段。

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相当于为这些文保单位划了一个“保护圈”。根据《文物保护法》,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要在该范围内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此外,文物部门规定,在文保单位的“保护圈”内,不得建设污染文保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保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在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每一处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要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并在文物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主要分5类,每类有不同的限定,如非建设地带内只允许进行绿化和修筑消防通道,不得建设任何建筑和地上附属建筑物,已有的建筑也应创造条件拆除,一时难以拆除的应制定拆除计划和年限。

据悉,第九批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说明及其图纸,将由市文物局、市规划国土委另行印发。(记者赵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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