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17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幅10.4%

发布时间: 2017-11-02 10:29:51 |来源:中新网 | |责任编辑: 曹洋

 

人社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第三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介绍,截至10月底,全国共有1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10.4%。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2元。今天,湖北也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卢爱红介绍,2017年第三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新进展。化解过剩产能分流安置职工劳动关系处理总体平稳。集体协商工作稳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组织153个城市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截至10月底,全国共有1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10.4%。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2元。今天,湖北也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19个地区发布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在8%左右。

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修订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不断加强。开展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工作,共选择93家示范单位。

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逐步加大。印发实施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广泛推行,29个省(区、市)制定并公布了省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8个省(区、市)建立了执法人员数据库和监管对象数据库。

四是为农民工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新生代农民工重大问题专题调研深入开展,印发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开展全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

卢爱红指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一是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继续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做好劳动关系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省、市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体系。继续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

二是加强调解仲裁工作。实施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仲裁办案基本制度目录清单,发布年度仲裁典型案例。完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监测机制,全面动态掌握争议案件处理情况,为强化风险防控提供支撑。

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继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着力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欠薪问题,健全治理欠薪问题长效机制。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开展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

四是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第十一次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研究制定解决新生代农民工有关问题的政策措施。实施好全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推进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和家庭服务师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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