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人员获职业资格证书可申请补贴 最高2000元
发布时间: 2017-09-06 14:17:07 |来源:北京青年报 | |责任编辑: 曹洋
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通知,只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三年以上、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就可最高申请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通知明确,同时符合三个条件者,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一是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的;二是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三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而人社部给出的补贴标准为: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市人力社保局表示,补贴标准是动态的,将根据本市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适时调整。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职工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保所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据悉,市人社局现在正在抓紧建设补贴审批系统,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2017年度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到2018年底前都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据了解,申报材料提交后,会按月进行审核,并于次月5日前,拟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名单会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的,补贴资金就直接拨付至申请职工个人银行账户中。
此外,未来还会实现技能提升补贴网上申请、在线审核、系统支付。同时,市人社局、财政局还将根据首都功能定位、产业发展方向及人力资源市场需求,适时研究出台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应会向其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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