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试点

发布时间: 2018-04-18 12:43:05 |来源:中新网 | 祝晓艳 |责任编辑: 沈晔

 

浙江启动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试点(图)

浙江自贸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工作启动仪式现场 祝茜 摄

4月17日,浙江自贸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工作在舟山举行启动仪式,备案试点不仅是该省对"最多跑一次"的全面深化,更让国人今后可以同步用上国际领先的化妆品。

在我国,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和非特殊用途两类,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美白)、防晒的化妆品,除此以外均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一直以来,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要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现已更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同)进行审批。随着国务院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2017年3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工作。

2018年3月28日,浙江省食药监局发布公告,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工作,并在舟山市设立受理点,办理备案资料接收等相关事宜。


高丝化妆品销售(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技术总监谢建红表示,备案制度相比之前审批时间,至少可以缩短三四个月时间,这对加快产品上市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浙江是化妆品生产经营大省,共有化妆品生产企业433家,委托生产单位2150家,生产企业数量位列全国第二,省内化妆品生产企业产值约为380亿元,委托生产企业销售约300亿元。

“备案试点,是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营造全国领先的‘美妆’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控制风险、保障安全的重大创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时飞介绍,浙江是全国10个获得国家试点授权的自贸试验区之一,今后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将吸引国际领先的化妆品企业集聚到浙江自贸区,集聚到舟山海洋新区,进而引领浙江化妆品产业集聚,走出裂变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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