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税收优惠政策 山西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

发布时间: 2017-11-15 10:49: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佚名 |责任编辑: 沈晔

 

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山西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

11月14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税务系统负责人深入解读《关于全省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问。 杨杰英 摄

中新网太原11月14日电 (杨杰英)作为中国最大的煤炭资源省份,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已成为山西发展至关重要的路径。此前,国务院下发文件《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将山西转型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对山西的经济转型发展给予全面指导和支持。对此,山西方面相继出台多项措施,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外开放,加速资源型经济转型。

山西省地税局局长潘贤掌深度解读《实施意见》。 杨杰英摄

山西省地税局局长潘贤掌深度解读《实施意见》。 杨杰英摄

11月14日,山西税务系统发布《全省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实施意见》,意在从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重点领域,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用足用活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双创企业、小微企业等鼓励类产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释放政策红利。”山西省地税局局长潘贤掌在深度解读《实施意见》时表示,《意见》体现山西税务系统进行创新突破,“含金量”很高、“解渴度”十足,是促进山西经济转型的重要助推器。

此番公布的28条措施,在服务山西自主创新发展、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国有企业改革、企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优化重组、中小微企业“小升规”、重点领域改革和市场主体发展等八个方面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潘贤掌表示,“此次发布的文件亮点在于全力实施体现资源型经济转型山西特色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标先进和试点地区,积极在山西推行国家重大税收改革试点、自贸区税收优惠政策等。”

新闻发布会现场杨杰英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杨杰英摄

《实施意见》提到,要逐步推行省级税务机关无审批、无许可、无报备。山西省地税局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李晋芳表示,打造省级税务机关“三无”环境,就是将原省级地税机关审批的房产税困难性减免、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资源税灾害性减免,以及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分别下放到市或县级税务机关,并实行一级审批或核准,在全国首家实现省级税务机关“三无”税收环境,促进山西转型发展。

《实施意见》中继续推进减税降负,如将房产计税余值的扣除标准由原来执行的20%、30%,统一调整为30%。将从事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土地出让转让环节契税,税率由4%调整为3%。对经各级政府批准建设的各类保障性住房,以及贫困村整体搬迁等住房,比照经济适用房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等。

另外,当前山西省税务系统正在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环境工作。据山西省国税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范扎根介绍,全省国税系统着力打造“六最”税收营商环境。大力推进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全省网报率达95.87%,网上跨区域经营报验率99.37%,网上代开发票率85%。创新开展二维码缴税、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推行发票领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发票代开“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自行出票”,扩大涉税事项区域通办范围,6大类31项办税事项实现“省内通办”。

不仅仅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此前山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1+9”专项行动,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设立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加速构建对外开放“空、地、网”大通道等一系列举措,助推山西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促进山西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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