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成都居民收入增幅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名居前

发布时间: 2017-08-29 10:56:21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戴璐岭 |责任编辑: 沈晔

 

上半年成都居民收入增幅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名居前

据成都调查队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成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78元,同比增长8.3%。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深圳、南京、武汉增幅并列第1位,增幅比成都高0.5个百分点,成都与青岛并列第3位,比排名第4位的济南高0.1个百分点。

上半年成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91元,同比增长9.3%,在13个副省级城市中(深圳无农村收入数据、长春上半年农村收入数据未审定),增幅排名第2位,比排名第1的广州低0.7个百分点,比排名第3位的南京高0.3个百分点。

【名词解释】

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 =工资性收入 +经营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 +转移净收入

其中:经营净收入 =经营收入 –经营费用 –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生产税

财产净收入 =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支出

转移净收入 =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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