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贸区力争到2020年大宗货物年交易额达5万亿元

发布时间: 2017-08-14 09:58: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佚名 |责任编辑: 沈晔

 

近日,浙江省政府出台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2017年3月公布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基础上,为如何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了实施方案。

2016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浙江等7省市新设7个自贸试验区;2017年3月,国务院印发通知,公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7年4月1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亮相。

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提出,浙江自贸试验区力争到2020年,形成4000万吨油品储存、1500万吨铁矿石堆存规模和年4000万吨石油炼化、500万吨保税燃料油供应能力,大宗货物年交易额达到5万亿元人民币,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显著提升。

其他近期目标还包括,力争到2020年,累计新增各类注册企业3万家,其中国际、国内知名企业200家;累计合同引进外资30亿美元以上,实际引进外资15亿美元以上;对接国际标准初步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法治环境规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国家深化改革提供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在功能布局方面,《实施方案》也对浙江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内的舟山离岛片区、舟山岛北部片、舟山岛南部片区的各自功能做了相应规划。其中,舟山岛北部片区重点发展油品等大宗商品交易、保税燃料油供应以及石油石化产业配套装备保税制造、仓储、物流等产业。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建设规范行政体系和公平竞争市场机制;以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为突破口,建设国际海事服务基地;扩大油品储存中转规模,建设国际油品储运基地;推进油品加工投资便利化,建设国际绿色石化基地;提高油品资源配置能力,建设国际油品交易中心;拓展新型贸易投资方式;创新通关监管服务模式;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完善法制保障和税收配套政策这九大主要任务,为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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