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设162亿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和“两山”

发布时间: 2017-03-22 09:59:16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作者:方堃 |责任编辑: 君君

 

“该花的一定要花、不该花的一定不花、该少花的不多花、该多花的不少花。”21日,记者从浙江省财政厅了解到,2017年,浙江省设立了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两山(一类)”和“两山(二类)”建设三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2017-2019年共安排162亿元(人民币,下同),择优支持48个县(市、区)。

“采用竞争性分配的做法,在浙江省委、省政府层面还是首次。”浙江省财政厅总预算局局长章启诚介绍,这次改革抓住了市县理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克服了传统“项目法”专项的弊端,促进从“要我做”向“我要做”的真正转变。

记者还了解到,三年后浙江省财政厅会对成功申请到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县(市、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未达到预期目标的,相应扣回专项激励资金。

三年投入162亿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和践行“两山”理念

为何选择实体经济?记者了解到,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着力振兴实体是供给侧改革的主要任务。为更好地支持浙江省实体经济发展,2017-2019年浙江省财政每年将安排18亿元,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面向浙江全省(不含宁波)36个工业大县(市、区),择优选择18个县(市、区),给予每个县(市、区)每年专项激励资金1亿元。

至于在浙江实施“两山”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章启诚表示,这有深远意义。浙江省是“两山”理论的发源地,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将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切实转化为可持续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

为了将“绿水青山”切实融入并转化为“金山银山”,2017年浙江省设立了“两山(一类)”和“两山(二类)”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据悉,前者以提升农村常住居民和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水平为核心目标,后者则着力于提升生态环境和居民收入水平。

“对于‘两山(一类)’和‘两山(二类)’建设,浙江省财政每年将分别安排18亿元。”章启诚说,两者各择优选择12个县(市、区)和18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每年分别专项激励资金1.5亿元和1亿元。

记者了解到,这次改革将调动浙江各县(市、区)至少统筹自身财力162亿元以上,引导社会、金融资本投入162亿元以上,预计三年共将投入超过500亿元。

竞争性分配抓住市县理财主体责任“牛鼻子”

本次三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全部实施竞争性分配。其中,“两山”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竞争性分配申报的县(市、区)最多,各地的发展现状差别也较大。

该如何分配相应资金?对此,浙江省财政厅农业处主任科员王姣表示,会择优选取具有生态环境和绿色经济融合发展前景的地区给予支持。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凭借2011-2016年期间取得的显著成效,成功获得“两山(一类)”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申报。数据显示,过去6年,龙泉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3.3%,翻了一番,低收入农户年均增长19.5%。2016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2.2亿元,比2010年增长50%以上。

与龙泉市相似,这次申请到“两山(二类)”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也走出了一条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的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成为“两山”重要思想诞生地、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地。

“竞争性分配的方式,抓住了市县理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将充分调动市县的积极性,促进从‘要我做’向‘我要做’的真正转变,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绩效。”章启诚说。

经过评审,浙江省最终确定义乌、临海、余杭等18个县(市、区),龙泉、景宁、开化等12个县(市、区),安吉、浦江、临安等18个县(市、区)分别为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两山(一类)”和“两山(二类)”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分配对象。

三年后考核未达预期相应扣回激励资金

浙江省级财政专项激励资金设立三年为期限。“成功申请振兴实体经济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县(市、区)力争在工业大县中率先取得突破,树立振兴实体经济标杆。”浙江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叶光胜表示。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就制定了“2017-2019年,全区工业增加值年均增幅7%以上,规模以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幅10%以上,增值税三年累计增长28%以上”的目标。

为实现这一目标,浙江柯桥积极构筑振兴实体“1+3”产业体系,改造提升一个传统产业(纺织制造业),通过加快纺织制造业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品牌创建,重点培育先进装备制造、新型建筑材料以及信息经济核心三大新兴产业。

章启诚说,县(市、区)政府要以未来三年的目标为努力方向来参与竞争。实施期间,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三年后要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达不到预期目标的,要相应扣回专项激励资金。

“‘两山(一类)’建设财政激励政策的目标是,到2019年底,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和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万元以上。”王姣告诉记者。据悉,“两山(二类)”建设财政激励政策的目标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感显著提升。

“这次改革体现的是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创新,给县(市、区)带来的不仅仅是动力,还带来很大压力,将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升。”章启诚如是说。(记者方堃 实习生胡哲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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