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多种证书一站式搞定
发布时间: 2015-12-01 14:37:15 | 来源: 天津网 | | 责任编辑: 沈晔
不动产登记:去哪办 怎么办好办吗
昨日,天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今后,市民熟悉的房地产权证、房屋登记证明等权属证书将集体“下岗”,不动产权证书的时代正式到来。
从2007年《物权法》首次提出不动产登记制度,到201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再到天津《不动产权证书》的正式登场,历经8年时间,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终于落地实施。
不动产登记由谁负责?涵盖哪些范围?有何意义?实施不动产登记后,将对生活产生哪些影响?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专访了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
10类不动产权利可以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多个部门的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按照统一的依据,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这里所说的不动产,不仅仅指房产和地产。根据国务院通过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涵盖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共十个类别。
该负责人表示,天津的不动产登记主要涉及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其中数量最大的还是市民最为关注的房屋建筑和土地,林地、海域等相对较少,主要办理业务种类包括首次、变更、转移、注销等登记。
政策实施后,天津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将统一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做到了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簿册、统一登记依据和统一信息平台“四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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