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款售价低廉、食用方便的零食,辣条备受人们热捧。但因其制作成本低廉,安全隐患不少。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味面制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对辣条的食品添加剂有所规范。《征求意见稿》强调,辣条标注产品的真实属性须为“调味面制品”。
因食品安全问题屡被通报
《征求意见稿》提到,调味面制品是指“以小麦粉和/或其他谷物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油脂等辅料,经配料、挤压熟制、成型、调味、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具有一定韧性的即食食品”。辣条正是描述中的这类食品。
据业界统计,辣条每年产业规模近500亿。因为售价低廉、食用方便等,辣条的身影屡现于各类大超市、小商店。有网友甚至将其捧为“网红食品”。
羊城晚报记者走访发现,在广州琶洲附近的一家中型社区超市中,各种辣条占据了一面墙的二分之一,一包100克左右的辣条价格大约在4元左右。据超市工作人员介绍,一天卖几十包辣条很正常。“当零食吃,很开胃,老少皆宜。”
据了解,正规辣条生产过程主要是用面粉和面、通过专用食品机器挤压出面筋,再进行后期调味装袋完成。由于生产简单且需求量大,小作坊制作辣条盛行。辣条生产卫生条件不达标、食品添加剂不合格等问题屡被药监局通报。
据媒体报道,2015年至2017年,全国有15个省份共计131家辣条生产企业的195批次辣条登上了食品监管部门的“黑名单”。在通报的180起食品安全问题中,菌落总数超标和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是主要原因。为了防范不安全的辣条等零食销售,去年广州番禺区还将辖区内八所学校校内小卖部统一“收编”,禁售辣条。
食品添加剂使用须规范
辣条行业长期以来没有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让辣条陷入食品安全漩涡。不过,这一现状将得到改善。
记者注意到,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辣条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此前辣条使用各省的地方标准,对添加剂要求不一。此次要求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方便米面制品规定。经查询,方便米面制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钙最大使用量为1.6g/kg。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辣条须真实标注,辣条标签标识中应标明产品真实属性“调味面制品”。也就是说,对于辣条中常见的棒棒牛、手撕羊排等类似肉类食品名称,要真实标注。
(责任编辑:沈晔)